防火门 GB12955-2024
6.4 配件性能
6.4.1 密封件
6.4.1.1 密封件应平整连续嵌装在槽内或按设计要求粘贴在指定位置,镶嵌或粘贴应紧密牢固、无松脱凸起,接头处不应有收缩缺口。
6.4.1.2 防火膨胀密封件性能应符合GB16807的规定。
6.4.2 玻璃
6.4.2.1 玻璃应为防火玻璃,其性能应符合GB 15763.1的规定。
6.4.2.2 隔热防火门、部分隔热防火门和非隔热防火门安装使用的隔热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对应防火门耐火性能。
6.4.2.3 隔热防火门和部分隔热防火门安装使用的非隔热防火玻璃其耐火完整性不应低于防火门耐火完整性,且总透光面积不应大于0.1㎡。
6.4.2.4 非隔热防火门安装使用的非隔热防火玻璃其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门耐火性能。
6.4.3 锁具
6.4.3.1 锁具应具有执手或推闩,不应以圆形或球形旋钮代替执手(管道井检修防火门除外)。
6.4.3.2 锁具耐火性能不应低于防火门耐火完整性要求;防火门安装推闩式逃生门锁的性能应符合GB 30051的规定,其他锁具的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4.4 铰链(合页)
铰链(合页)的数量、规格、强度等应与相关防火门的型号规格、门扇质量相适配,其反复启闭耐久性能不应低于6.5.1的规定;耐火性能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且不应低于防火门耐火完整性要求。
6.4.5 闭门装置
6.4.5.1 闭门装置为防火门闭门器时,应符合XF93的规定;闭门装置为其他类型的,其数量、规格、强度应与相关防火门的型号规格、门扇质量相适配,反复启闭耐久性能不应低于6.5.1的规定。
6.4.5.2 疏散通道常开防火门安装的闭门装置,其性能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a)能使防火门在规定的位置或区域停门;
b)门扇开启90°±5°并保持2400h后,能解除停门状态并在(3~20)s时间内完全关闭。
6.4.6 顺序器
顺序器材质应为钢质材料(与门扇直接接触部位除外),其规格、强度应与相关防火门的型号规格、门扇质量相适配,反复启闭耐久性能不应低于6.5.1的规定。
6.4.7 插销
6.4.7.1 插销的主体受力部件材质应为钢质材料。
6.4.7.2 疏散通道防火门安装的插销应能随门扇开启时自动开启。
6.4.7.2 疏散通道防火门安装的插销应能随门扇开启时自动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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