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门 GB12955-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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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D(资料性) 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D.1 一般规定
    防火门生产企业、使用方(防火门使用所有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和相关约定对防火门产品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换。
D.2 定期检查
D.2.1 定期检查防火门的外观及标志铭牌,清洁表面灰尘及污渍。防火门表面无凹陷、划伤、漆膜剥落等缺陷。
D.2.2 定期检查防火门的缝隙尺寸。防火门启闭灵活,无卡滞。
D.2.3 定期检查防火门闭门器、顺序器、插销、锁、合页等活动配件。配件安装牢固、工作正常,能保证防火门灵活启闭到位。
D.2.4 定期检查玻璃、密封件等配件。玻璃不存在明显的气泡、胶合层杂质、划伤、爆边等缺陷,密封件安装粘贴牢固、完整。
D.3 维修与更换
D.3.1 防火门的标志铭牌因锈蚀磨损等原因造成字迹模糊、铭牌上的信息不清晰,需及时更换铭牌标志,更换后标志铭牌上的信息与原标志铭牌要保持一致;防火门表面出现凹陷、划伤、漆膜剥落等缺陷需对缺陷程度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论对防火门进行维修或更换。
D.3.2 定期检查中发现缝隙尺寸超出允许偏差需及时进行维修,将缝隙尺寸调整至要求范围内。若经维修仍不能满足要求,则需更换该防火门。
D.3.3 定期检查中发现因活动配件故障引起防火门运行卡滞、发出异响、关闭不严密等现象,需及时维修或更换发生故障的活动配件。
D.3.4 定期检查中发现防火门玻璃模糊、破损,密封件鼓泡、脱落等缺陷,需及时更换玻璃与密封件。
D.3.5 防火门使用至标志铭牌所示失效日期需进行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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