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25972-2024
4 型号编制方法
4.1 灭火系统型号编制方法
灭火系统型号按下列方式编制。

示例1:QMQ4.2/90N,代表内贮压式,灭火剂瓶组容积为90L,瓶组贮存压力为4.2MPa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示例2:QMQ5.6/180 W,代表外贮压式,灭火剂瓶组容积为180L,瓶组最大工作压力为5.6MPa的七氟丙烷气体灭火系统。
示例3:QMH15/90,代表自压式,灭火剂瓶组容积为90L,瓶组贮存压力为15MPa的IG-541气体灭火系统。
4.2 部件型号编制方法
部件型号编制的方法见附录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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