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24
6 试验方法
6.1 通则
6.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6.1.1 试验的大气条件
除在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应在下列大气条件下进行:
——温度:15℃~35℃;
——相对湿度:25%~75%;
——大气压力:86kPa~106 kPa。

6.1.2 容差
除有关条文另有说明外,各项试验数据的容差应为±5%;环境条件参数偏差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1.3 试样的正常工作状态
如试验方法中要求试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应将试验样品(以下简称“试样”)与生产者提供的负载和/或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并保持正常工作状态;在有关条文中没有特殊要求时,应保证其工作电压为额定电压,并在试验期间保持工作电压稳定。
6.1.4 试验样品
试验前,生产者提供的试样数量应满足下列要求:
a)试样数量为20只,配接生产者指定数量的控制和指示设备;
b)试样为不可恢复型时,生产者还提供完成试验程序所需数量的操作部件;
c)试样为封闭结构时,生产者还提供至少1只可拆卸的试样。
6.1.5 试验程序
试验程序见表5。


6.2 外观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2.1的要求。
6.3 结构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2.2的要求。
6.4 尺寸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2.3的要求。
6.5 表面颜色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2.4的要求。
6.6 图形符号和文字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2.5的要求。
6.7 主要部(器)件
手动操作、目视检查试样是否符合5.3的要求。
6.8 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手动操作、目测检查标志和使用说明书是否分别满足第8章、第9章的要求。
6.9 报警功能试验
6.9.1 操作试样的操作部件,使启动零件动作,同时开始计时。
6.9.2 检查并记录试样状态,待控制和指示设备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停止计时并记录报警时间。
6.10 操作部件恢复功能试验
6.10.1 操作试样的操作部件,使试样动作,检查报警确认灯的状态。
6.10.2 使用工具对试样的操作部件进行恢复,检查报警确认灯的状态。
6.11 复位功能试验
6.11.1 操作试样的操作部件,使试样动作,检查报警确认灯的状态。
6.11.2 对不可恢复型操作部件,更换新的操作部件;对可恢复型操作部件,复位操作部件。
6.11.3 操作控制和指示设备进行复位后,检查并记录试样状态,记录报警确认灯恢复至正常工作状态的时间。
6.12 不动作性能试验
6.12.1 试验步骤
6.12.1.1 将试样安装在附录A所示的设备上,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2.1.2 以不大于5N/s的速率向操作面板图形符号两箭头之间中心位置施加水平方向的力,达到22.5N±2.5N时,保持5s,然后以不大于5N/s的速率释放。
6.12.1.3 检查并记录试样、控制和指示设备的状态。
6.12.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附录A的规定。
6.13 动作性能试验
6.13.1 试验步骤
6.13.1.1 将试样安装在附录B所示的设备上,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3.1.2 按照附录B的参数进行试验布置,操作释放机构使黄铜球按悬挂点所确定的圆弧自由摆动,撞击一次操作部件。
6.13.1.3 检查并记录试样、控制和指示设备状态,记录报警时间。
6.13.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附录B的规定。
6.14 可靠性能试验
6.14.1 试验步骤
6.14.1.1 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4.1.2 使试样按“动作~复位”程序进行250次,记录试样的状态。
6.14.2 试验设备
手动操作或使用可靠性专用试验设备。
6.15 电源参数波动性能试验
6.15.1 试验步骤
6.15.1.1 试样为直流恒压供电时,按生产者规定的电压上、下限值(如未标称,则上、下限值按额定电压的110%和85%)给试样供电,分别稳定5min,在稳定时间结束后进行报警功能试验,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5.1.2 试样为脉动电压供电时,将试样通过长度为1000m、截面积为1.0m㎡的铜质双绞导线(或生产者规定的连接线类型、线径和最长通信距离)与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进行报警功能试验,检查并记录试样及控制和指示设备状态,记录报警时间。调节控制和指示设备的供电电压由额定电压的85%升至110%,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5.2 试验设备
电源参数波动专用试验设备。
6.16 高温(运行)试验
6.16.1 试验步骤
6.16.1.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入试验箱中,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6.1.2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升温速率升到55℃±2℃或70℃±2℃,保持2h。
6.16.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6.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16.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16.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17 低温(运行)试验
6.17.1 试验步骤
6.17.1.1 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入试验箱中,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7.1.2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降温速率降到-10℃±2℃或-40℃±2℃,保持2h。
6.17.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7.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17.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18 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6.18.1 试验步骤
6.18.1.1 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入试验箱中,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18.1.2 对试样进行温度为40℃±2℃或55℃±2℃、
2个循环周期的交变湿热(运行)试验。
6.18.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18.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18.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18.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19 高温(耐久)试验
6.19.1 试验步骤
6.19.1.1 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入试验箱中,试样不接通电源。
6.19.1.2 以不大于1℃/min的平均升温速率升到55℃±2℃或70℃±2℃,保持14d。
6.19.1.3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19.1.4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1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0 恒定湿热(耐久)试验
6.20.1 试验步骤
6.20.1.1 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入试验箱中,试样不接通电源。
6.20.1.2 调节试验箱,使温度为40℃±2℃,温度稳定后,再调节试验箱使相对湿度为(93±3)%,保持21d。
6.20.1.3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20.1.4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0.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1 二氧化硫(SO2)腐蚀(耐久)试验
6.21.1 试验步骤
6.21.1.1 试样连接足够长的非镀锡铜导线,以保证腐蚀环境后可直接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腐蚀环境期间,试样不接通电源。
6.21.1.2 将试样放入温度为25℃±2℃、SO2浓度为(25±5)×10-6(体积比)、相对湿度为(75±5)%的腐蚀试验箱中,持续21d。
6.21.1.3 腐蚀环境后,将试样放置在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低于50%的试验箱中干燥16h。
6.21.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21.1.5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1.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2 盐雾试验
6.22.1 试验步骤
6.22.1.1 试样连接足够长的非镀锡铜导线,以保证腐蚀环境后可直接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腐蚀环境期间,试样不接通电源。
6.22.1.2 将试样放入温度为15℃~35℃,盐溶液的质量分数为(5±1)%的盐雾,持续喷雾2h。
6.22.1.3 每次喷雾周期结束后,将试样转移到湿热箱中贮存,将工作空间温度调整为40℃±2℃,相对湿度为(93±3)%,贮存时间为22h。
6.22.1.4 重复6.22.1.1和6.22.1.2步骤的组合周期4次。
6.22.1.5 在环境温度为23℃±2℃、相对湿度为45%~55%的试验标准大气条件下,贮存3d。
6.22.1.6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22.1.7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2.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3 冲击(运行)试验
6.23.1 试验步骤
6.23.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固定在冲击试验台上,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3.1.2 启动冲击试验台,对质量M(kg)的试样,以峰值加速度为(100-20×M)×10m/s²,脉冲持续时间为6ms的半正弦波脉冲,向下连续冲击3次。
6.23.1.3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2min内,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3.1.4 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23.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3.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4 碰撞(运行)试验
6.24.1 试验步骤
6.24.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固定在碰撞试验设备上,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4.1.2 调整碰撞试验设备,使锤头碰撞面能够分别从图6和图7所示的两个方向,以1.500m/s±0.125m/s的锤头速度、1.9J±0.1J的碰撞动能碰撞试样1次。
6.24.1.3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2min内,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4.1.4 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24.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4.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5 振动(正弦)(运行)试验
6.25.1 试验步骤
6.25.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固定在振动台上,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5.1.2 启动振动试验台,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10m/s²的加速度幅值,1 oct/min的扫频速率,在垂直于试样安装使用面的轴线上进行1次扫频循环。
6.25.1.3 试验期间及试验后的2min内,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5.1.4 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25.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5.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6 振动(正弦)(耐久)试验
6.26.1 试验步骤
6.26.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刚性固定在振动台上,试样不接通电源。
6.26.1.2 启动振动试验台,在10Hz~150Hz的频率循环范围内,以10m/s²的加速度幅值,1 oct/min的扫频速率,在垂直于试样安装使用面的轴线上进行20次扫频循环。
6.26.1.3 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26.1.4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6.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6838的规定。
6.27 静电放电抗扰度试验
6.27.1 试验步骤
6.27.1.1 将试样按GB/T 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7.1.2 按GB/T 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及耦合板施加表3规定的静电放电干扰条件。
6.27.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7.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2的规定。
6.28 射频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6.28.1 试验步骤
6.28.1.1 将试样按GB/T 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8.1.2 按GB/T 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规定的射频电磁场辐射干扰条件。
6.28.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8.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8.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3的规定。
6.29 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抗扰度试验
6.29.1 试验步骤
6.29.1.1 将试样按GB/T 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29.1.2 按GB/T 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规定的射频场感应的传导骚扰条件。
6.29.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29.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29.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6的规定。
6.30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
6.30.1 试验步骤
6.30.1.1 将试样按GB/T 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0.1.2 按GB/T 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规定的电快速瞬变脉冲群干扰条件。
6.30.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30.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0.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4的规定。
6.31 浪涌(冲击)抗扰度试验
6.31.1 试验步骤
6.31.1.1 将试样按GB/T 1683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1.1.2 按GB/T 1683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规定的浪涌(冲击)干扰条件。
6.31.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31.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1.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1.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5的规定。
6.32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6.32.1 试验步骤
6.32.1.1 将试样按GB/T 17626.8的规定进行试验布置,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2.1.2 按GB/T 17626.8规定的试验方法对试样施加表3规定的工频磁场干扰条件。
6.32.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32.1.4 试验后,按6.9进行报警功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2.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17626.8的规定。
6.33 外壳防护等级试验
6.33.1 试验步骤
按GB/T 4208-2017的规定进行试验。
6.33.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GB/T 4208-2017的规定。
6.34 粉尘污染试验
6.34.1 试验步骤
6.34.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固定在附录C规定的粉尘环境模拟试验装置内,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4.1.2 在试验前,调节试验装置,使试验装置内试样周围气流速度为0.4m/s±0.1m/s。
6.34.1.3 向试验装置内通入附录C规定的粉尘,使试验装置内粉尘浓度为100mg/m³±30mg/m³,模拟粉尘污染环境保持1h。然后,停止施加粉尘污染,保持1h。
6.34.1.4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34.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4.2 试验设备
粉尘环境模拟试验装置和粉尘应符合附录C的规定。
6.35 跌落试验
6.35.1 试样不接线,将试样(不含底座)按其正常安装角度、1.5m的跌落高度自由落体跌落至试验装置底部中心区域,共进行2次跌落。
6.35.2 跌落高度是指试样下表面与试验地面之间的高度。
6.35.3 试验后,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35.4 试验后,接通试样电源,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5.5 跌落试验装置应符合附录D的规定。
6.36 荧光紫外灯老化(运行)试验
6.36.1 试验步骤
6.36.1.1 将试样按其正常安装方式固定在附录E规定的荧光紫外线老化试验装置内,接通试样电源,使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36.1.2 按照表4所规定的荧光紫外灯老化条件对试样进行试验。
6.36.1.3 试验期间,检查并记录试样的状态。
6.36.1.4 试验后,取出试样,检查试样外观。
6.36.1.5 试验后,按6.13进行动作性能试验,记录报警时间。
6.36.1.6 试验后,按6.24进行碰撞(运行)试验,检查试样外观及紧固部件。
6.36.1.7 试验后,按8.3进行标志耐久性检查。
6.36.2 试验设备
荧光紫外线老化试验装置应符合附录E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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