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GB19880-2024
8 标志
8.1 产品标志
报警按钮的标志满足下列要求。
a)每只报警按钮应清晰标注如下信息:
1)产品名称、型号;
2)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
3)生产者和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
4)生产日期和产品编号;
5)额定电压、频率(适用时);
6)适用场所类型、适用环境温度;
7)外壳防护等级;
8)接线端子标注;
9)警告用语(适用时)。
b)具有安装底座的报警按钮,报警按钮上的标志应至少包含1)~7)项,底座上的标志应至少包含1)和8)项。
c)标志上如使用不常用的符号或缩写,应在报警按钮的使用说明书中说明。
d)标志在报警按钮安装维护过程中应清晰可见。
e)标志不应加施在螺丝或其他易被拆卸的部件上。
8.2 质量检验标志
报警按钮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8.3 标志耐久性
标志耐久性应采用以下方式确认:用一块蘸有水的脱脂棉擦拭标志15次,再用一块蘸有75%医用酒精的脱脂棉擦拭标志15次,擦拭总时间不超过60s。擦拭后,标志内容应能清晰识别,标志不应脱落,且不应出现卷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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