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 GB471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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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分类

    点型感温火灾探测器应符合表1中划分的A1、A2、B、C、D、E、F和G中的一类或多类。可通过在上述类别符号的后面附加字母S或R的形式(如A1S、BR等)标示S型或R型探测器。对于可现场设置类别的探测器,在其产品标志中用P表示类别,并标出所有可设置的类别(如A1R、BR、BS等),其当前设置类别应能清晰识别。
    注1:S型探测器即使对较高升温速率在达到最小动作温度前也不能发出火灾报警信号。
    注2:R型探测器具有差温特性,对于高升温速率,即使从低于典型应用温度以下开始升温也能满足响应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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