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设备 GB20031-2024

4 型号编制
泡沫灭火设备型号由类别代号、产品代号、特征代号、主参数、生产商自定义代号五部分构成,产品代号、特征代号及主参数的表示方法见表1,生产商自定义代号为可选。


泡沫灭火设备型号的编制方法如下。

示例1:PHYM32/4-6表示最大流量为32L/s、泡沫液储罐容积为4m³、混合比为6%的隔膜型压力式比例混合装置。
示例2:PCL4表示额定流量为4L/s的立式低倍数泡沫产生器。
示例3:PCZ4-Y表示额定流量为4L/s的移动式中倍数泡沫产生器。
示例4:PYG8/30表示额定流量为8L/s、泡沫液储罐容积为30L的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示例5:PYS30/40表示额定流量为30L/min、泡沫液储罐容积为40L的泡沫消火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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