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灭火设备 GB20031-2024
6.5 混合比试验
6.5.1 将泡沫比例装置按正常使用状态安装在试验管网上,进口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直径的10倍,出口直管段长度不小于泡沫比例混合器直径的5倍,用于测量压力的仪表精度不应低于1.6级,用于测量流量的仪表精度不应低于1.0级。
6.5.2 以标准混合比数值为中心,用容量瓶至少配备5种混合比的混合液标准样,将其各自搅拌均匀后,采用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或其他有效的仪器读取数值。
6.5.3 调节泡沫比例混合装置的进口压力及流量达到规定值,稳定后开启控制阀,待泡沫混合液喷出稳定30s后取样,在电导率仪、分光光度计或其他有效的仪器上读取数值并与混合液标准样对照,求得混合比。试验分别在最小、中间、最大进口压力下以及最小流量值、中间流量值、最大流量值条件下进行。
6.5.4 可采用其他合适的试验方法测定混合比。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6.4 水压密封试验
- 下一节:6.6 工作循环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