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隧道设计标准 DG/TJ08-2033-2017
19.1 一般规定
19.1.1 对超长隧道、特长隧道、长隧道宜设置运营管理中心,对中隧道、短隧道可按需要设立设备监控、应急事件处理管理所。
19.1.2 运营管理中心应具备隧道交通管理、电力供给、防灾报警、设备监控以及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全线信息的集散与交换等功能。
19.1.3 运营管理中心宜由中央控制室、设备用房、管理用房、隧道维护用房、仓库及停车场组成。运营管理中心的建设规模不宜大于表19.1.3的要求。
19.1.4 运营管理中心宜布置在隧道引道口附近,便于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理。
19.1.5 运营管理中心的地面建筑设计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19.1.2 运营管理中心应具备隧道交通管理、电力供给、防灾报警、设备监控以及紧急事件的应急处理和全线信息的集散与交换等功能。
19.1.3 运营管理中心宜由中央控制室、设备用房、管理用房、隧道维护用房、仓库及停车场组成。运营管理中心的建设规模不宜大于表19.1.3的要求。

19.1.5 运营管理中心的地面建筑设计应与周围环境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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