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汽车电池更换站通用技术要求 GB/T 29772-2024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8.5 电池箱更换设备

8.5.1 乘用车电池箱更换时间不宜大于300s,商用车电池箱更换时间不宜大于360s。

8.5.2 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最大载荷限制和防倾倒等功能。

8.5.3 自动或半自动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手动操作及紧急停机功能。

8.5.4 在装载、搬运和卸载电池箱过程中,电池箱更换设备应保证操作人员、车辆和设备的安全。

8.5.5 电池箱更换设备与电池箱间的连接应可靠,避免晃动及碰撞。

8.5.6 电池箱更换设备应具备断电状态保持功能,重新上电未经确认不能自动启动。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