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与能源利用工程技术标准 GB/T5145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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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 电气主接线

11.3.1 当有发电机电压直配线时,发电机的额定电压应根据地区电力网的需要采用6.3kV或10.5kV。
11.3.2 发电机电压母线宜采用单母线或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
11.3.3 当发电机电压母线的短路电流超过所选择的开断设备允许值时,可在母线分段回路中安装电抗器。当仍不满足要求时,可在发电机回路、主变压器回路和直配线上安装电抗器。
11.3.4 当发电机与双绕组变压器为单元接线,且全厂无专用启备电源时,应在发电机与变压器之间装设断路器。厂用分支应接在变压器与该断路器之间。
11.3.5 110kV及66kV母线避雷器和电压互感器宜合用一组隔离开关。110kV及以下线路避雷器不宜装设隔离开关,变压器中性点避雷器不应装设隔离开关。
11.3.6 35kV~110kV配电装置接线可根据技术经济比较,选用单母线、单母线分段或线路一主变压器组方式。
11.3.7 发电机中性点可采用不接地、经消弧线圈或高电阻的接地方式。
11.3.8 主变压器高压侧中性点应根据接入电力系统的额定电压和要求选用接地或不接地,或经消弧线圈的接地方式。当采用接地或经消弧线圈接地时,应装设隔离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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