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 XF97-2025
4 分类
4.1 分类和代号
4.1.1 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按支撑框架材料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1的规定。

4.1.2 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按所采用的防火玻璃结构类型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2的规定,防火玻璃结构类型应符合GB 15763.1的要求。

4.1.3 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按耐火性能分类和代号应符合表3的规定。

4.2 规格
非承重防火玻璃隔墙(简称防火玻璃隔墙)规格采用设计给定的宽度、高度尺寸表示,以10mm为单位,以“墙面宽度×墙面高度”标注防火玻璃隔墙规格。例如,宽3500mm、高3000mm的防火玻璃隔墙,其规格标注为350×300。
4.3 型号
防火玻璃隔墙的型号按下述方法编制,制造商自定义内容应包含其他材质的主材名称(适用时)、支撑框架结构的设计形式代号和支撑框架结构的厚度(单位为mm)。

示例1:型号GFFB35·350×300-A1.5-c100,表示钢质支撑框架、复合防火玻璃隔墙、复合防火玻璃厚度为35mm,墙面宽度为3500mm、墙面高度为3000mm,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均不小于90min,制造商自定义的支撑框架结构设计形式为c型、支撑框架结构厚度为100mm。
示例2:型号MDFB8·370×330-C3.0-a120,表示木质支撑框架、单片防火玻璃隔墙、单片防火玻璃厚度为8mm,墙面宽度为3700mm、墙面高度为3300mm,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80min,制造商自定义的支撑框架结构设计形式为a型、支撑框架结构厚度为120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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