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TSG ZF001-2006
附件E 安全阀校验与修理
E1 校验设备
E1.1 安全阀校验装置的组成
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参见附件 G)。
E1.2 校验气源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
(2) 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应当不小于1m³;
(3) 如果气源压力高于储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必须在气源与储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E1.3 校验介质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用于蒸汽的安全阀,其试验需要用蒸汽进行,当试验装置能力有限时,如果可以在安装后进行调试,可以用空气代替蒸汽进行试验;
(2) 用于空气或者其他气体的安全阀,其试验可以用空气进行;
(3) 用于液体的安全阀,其试验可以用水进行。
E1.4 校验台及校验仪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校验台配有足够容积的试验容器;
(2) 校验台上装有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3) 需要测量安全阀阀瓣是否开启时,必须装设自动测量记录仪表。
E2 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E2.1 校验周期
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照 B6.3.1、B6.3.2 执行。
E2.2 校验项目
安全阀的校验项目和校验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安全阀的校验项目包括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有条件时可以校验回座压力,整定压力试验不得少于 3 次,每次都必须达到本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合格要求;
(2)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试验压力,需要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的差异,并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3) 检修后的安全阀,需要按照本规程和产品合格证、铭牌、相应标准、使用条件, 进行整定压力的试验。
E3 校验方法
E3.1 校验前的检查
安全阀校验前要对安全阀进行清洗,并且进行宏观检查,然后将安全阀解体,检查各零部件。发现阀瓣和阀座密封面、导向零件、弹簧、阀杆有损伤、锈蚀、变形等缺陷时,应该进行修理或者更换。对于阀体有裂纹、阀瓣与阀座粘死、弹簧严重腐蚀变形、部件破损严重并且无法维修的安全阀应该予以报废。
E3.2 整定压力校验
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升压到整定压力的 90%以后,升压速度应当不高于0.01MPa/s。当测到阀瓣有开启或者见到、听到试验介质的连续排出时,则安全阀的进口压力被视为此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当整定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5 MPa时,实测整定值与要求整定值的允许误差为±0.015MPa;当整定压力大于 0.5MPa时允许误差为±3%整定压力。
E3.3 密封试验
整定压力调整合格后,应该降低并且调整安全阀进口压力进行密封试验。当整定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0.3 MPa时,密封试验压力应当比整定压力低 0.03 MPa;当整定压力大于 0.3 MPa 时,密封试验压力为 90%整定压力。
当密封试验以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对于封闭式安全阀,可用泄漏气泡数表示泄漏率, 其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可按附件 F 要求,合格标准按照 GB/T 12243 或其他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对于非封闭式安全阀,在一定时间内未听到气体泄漏声即可认为密封试验合格。
当密封试验以水为试验介质时,其试验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 GB/T 12243 的有关规定。
E4 校验记录、铅封和报告
安全阀校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记录、铅封,并且出具报告:
(1) 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需要及时记录校验的相关数据(见附录 E-1);
(2) 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需要及时重新铅封,防止调整后的状态发生改变,铅封处一面为校验单位的代号标识,另一面为校验人员的代号标识;
(3) 铅封处还必须挂有标牌,标牌上有校验机构名称及代号,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4) 校验合格的安全阀需要根据校验记录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见附录 E-2),并且按校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签发。

E1.1 安全阀校验装置的组成
安全阀校验装置由校验台、气源和管路等组成(参见附件 G)。
E1.2 校验气源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可配备空气压缩机,也可用若干气瓶并联或其他形式提供气源;
(2) 配有一定容积的储气罐,储气罐的容积应当与校验安全阀的用气量相适应,应当不小于1m³;
(3) 如果气源压力高于储气罐的设计压力时,必须在气源与储气罐之间装设可靠的减压装置。
E1.3 校验介质
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用于蒸汽的安全阀,其试验需要用蒸汽进行,当试验装置能力有限时,如果可以在安装后进行调试,可以用空气代替蒸汽进行试验;
(2) 用于空气或者其他气体的安全阀,其试验可以用空气进行;
(3) 用于液体的安全阀,其试验可以用水进行。
E1.4 校验台及校验仪表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 校验台配有足够容积的试验容器;
(2) 校验台上装有两块规格相同的压力表,其精度等级不应当低于1.0级,压力表的量程为安全阀校验压力的1.5~3.0倍,压力表必须定期进行检定,检定周期为6个月;
(3) 需要测量安全阀阀瓣是否开启时,必须装设自动测量记录仪表。
E2 校验周期和校验项目
E2.1 校验周期
安全阀的校验周期按照 B6.3.1、B6.3.2 执行。
E2.2 校验项目
安全阀的校验项目和校验内容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 安全阀的校验项目包括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有条件时可以校验回座压力,整定压力试验不得少于 3 次,每次都必须达到本规程及其相应标准的合格要求;
(2) 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和密封试验压力,需要考虑到背压的影响和校验时的介质、温度与设备运行的差异,并且予以必要的修正;
(3) 检修后的安全阀,需要按照本规程和产品合格证、铭牌、相应标准、使用条件, 进行整定压力的试验。
E3 校验方法
E3.1 校验前的检查
安全阀校验前要对安全阀进行清洗,并且进行宏观检查,然后将安全阀解体,检查各零部件。发现阀瓣和阀座密封面、导向零件、弹簧、阀杆有损伤、锈蚀、变形等缺陷时,应该进行修理或者更换。对于阀体有裂纹、阀瓣与阀座粘死、弹簧严重腐蚀变形、部件破损严重并且无法维修的安全阀应该予以报废。
E3.2 整定压力校验
缓慢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升压到整定压力的 90%以后,升压速度应当不高于0.01MPa/s。当测到阀瓣有开启或者见到、听到试验介质的连续排出时,则安全阀的进口压力被视为此安全阀的整定压力。当整定压力小于或者等于0.5 MPa时,实测整定值与要求整定值的允许误差为±0.015MPa;当整定压力大于 0.5MPa时允许误差为±3%整定压力。
E3.3 密封试验
整定压力调整合格后,应该降低并且调整安全阀进口压力进行密封试验。当整定压力小于或者等于 0.3 MPa时,密封试验压力应当比整定压力低 0.03 MPa;当整定压力大于 0.3 MPa 时,密封试验压力为 90%整定压力。
当密封试验以气体为试验介质时,对于封闭式安全阀,可用泄漏气泡数表示泄漏率, 其试验装置和试验方法可按附件 F 要求,合格标准按照 GB/T 12243 或其他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规定;对于非封闭式安全阀,在一定时间内未听到气体泄漏声即可认为密封试验合格。
当密封试验以水为试验介质时,其试验方法和要求应当符合 GB/T 12243 的有关规定。
E4 校验记录、铅封和报告
安全阀校验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记录、铅封,并且出具报告:
(1) 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需要及时记录校验的相关数据(见附录 E-1);
(2) 经校验合格的安全阀,需要及时重新铅封,防止调整后的状态发生改变,铅封处一面为校验单位的代号标识,另一面为校验人员的代号标识;
(3) 铅封处还必须挂有标牌,标牌上有校验机构名称及代号,校验编号,安装的设备编号,整定压力和下次校验日期;
(4) 校验合格的安全阀需要根据校验记录出具安全阀校验报告(见附录 E-2),并且按校验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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