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色和安全标志 GB289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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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业管道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8.1 基本识别色
8.1.1 工业生产中地面及以上气体和液体输送管道(以下简称“工业管道”)的八种常见物质基本识别色和颜色标准编号及色样应符合表2的规定。
8.1.2 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选择(相关示例见附录E中图E.1):
    a)在管道全长上标识;
    b)在管道上以宽为150mm的色环标识;
    c)在管道上以长方形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d)在管道上以带箭头的长方形识别色标牌标识;
    e)在管道上以系挂的识别色标牌标识。
8.1.3 当采用8.1.2中b)、c)、d)及e)方法时,相邻两个标识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0m。
8.1.4 8.1.2中c)、d)及e)的标牌最小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色来确定。
8.1.5 当管道采用8.1.2中b)、c)、d)及e)基本识别色标识方法时,其标识的场所应包括所有管道的起点、终点、交叉点和穿墙孔两侧等的管道上和其他需要标识的部位。
8.2 识别符号
8.2.1 基本组成
    识别符号基本组成应包含但不限于物质名称和流向。
8.2.2 物质名称的标识
    物质名称的标识,应选用以下方式之一:
    a)物质全称,例如:氯化氢、硫酸、甲醇;
    b)化学分子式,例如:HCI、H2SO4、CH3OH。
8.2.3 物质流向的标识
    物质流向应按照以下两种方式进行标识:
    a)工业管道内物质的流向用箭头表示[相关示例见图E.1的a)],当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应以双向箭头表示[相关示例见图E.1的b)];
    b)当基本识别色的标识方法采用8.1.2中d)和e)方法时,标牌的指向即表示管道内的物质流向[相关示例见图E.1的c)和d)],当管道内物质的流向是双向的,标牌指向应为双向[相关示例见图E.1的e)]。
8.2.4 识别符号字体与外形尺寸要求
    物质名称标识和工艺参数标识中的字母、数字的最小字体,以及8.2.3中箭头的最小外形尺寸,应以能清楚观察识别符号来确定。
8.3 工业管道危险标识和消防标识
8.3.1 工业管道内物质属于危险化学品的,应设置工业管道危险标识。
8.3.2 工业管道危险标识的标识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
    a)管道上应涂150mm宽黄色,在黄色两侧各涂25mm宽黑色的色环或色带(相关示例见图E.2);
    b)危险标识应设置在基本识别色标识上或附近。
8.3.3 工业管道内物质专用于灭火的,应设置工业管道消防标识。
8.3.4 工业生产中设置的消防专用管道应标识“消防专用”识别符号。标识部位、最小字体应分别符合8.1.5和8.2.4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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