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泵 GB6245-2025
13 标志
13.1 每台消防泵应具有固定安置的铭牌,铭牌应由耐腐蚀金属材料制成并置于易见位置,且应标明产品使用年限为20年。
13.2 铭牌的表面积不应小于80c㎡,铭牌上文字的高度不应小于3mm,文字信息清晰可见。
13.3 车用消防泵、手抬机动消防泵组、船用消防泵的铭牌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工况参数(满足5.4或7.4或9.1);
d)最大净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e)最大允许进口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f)叶轮形式;
g)叶轮级数;
h)企业名称;
i)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j)执行标准编号。
13.4 固定式消防泵组、供泡沫液消防泵组的铭牌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工况参数(满足6.4或8.4.1);
d)最大净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e)最大允许进口压力,单位为兆帕(MPa)[深井消防泵组为最小淹没深度,单位为米(m)];
f)150%额定流量下的净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g)叶轮形式;
h)叶轮级数(供泡沫液消防泵组除外);
i)最大轴功率,单位为千瓦(kW);
j)企业名称;
k)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l)执行标准编号。
13.5 拖车式消防泵组及增压消防泵组的铭牌上应标明:
a)产品名称;
b)产品型号;
c)工况参数;
d)最大净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e)最大允许进口压力,单位为兆帕(MPa);
f)叶轮形式;
g)叶轮级数;
h)最大轴功率,单位为千瓦(kW);
i)企业名称;
j)生产日期,出厂编号;
k)执行标准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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