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火膨胀密封件 GB16807-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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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试验方法

6.1 外观
    对试样任意位置采用目测方法验证。
6.2 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偏差
    随机截取3段长度(500±5)mm的试样,使用钢直尺测量每段长度l,精确至1mm,使用电子天平称量每段质量(重量)m,精确至0.1g,分别按公式(1)计算每段样品的单位长度质量(重量)c,按公式(2)计算3段样品的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平均值与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公布值c0的偏差α。
    式中:
    c——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单位为克每米(g/m);
    m——每段样品质量(重量),单位为克(g);
    l——每段样品长度,单位为毫米(mm)。
    式中:
    ——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平均值,单位为克每米(g/m);
    Cc-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公布值,单位为克每米(g/m);
    a-单位长度质量(重量)偏差。
6.3 膨胀性能
6.3.1 试验装置
    膨胀性能试验装置由膨胀内筒和膨胀外筒组成,其结构见图2。宜选用最高加热温度不低于1000℃,加热腔净高不低于160mm,功率不低于8kW的高温电阻炉。
6.3.2 试样预处理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样品去除装饰、包覆层等材料,只保留膨胀体。放入(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24h,取出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6.3.3 试验程序
    试验前将膨胀内筒置于膨胀外筒内,使用高度游标卡尺测量膨胀内筒上沿距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底面的垂直距离(H1),精确至0.02mm。
    将膨胀体分割为小颗粒后使用符合GB/T 6003.1要求的试验筛过筛,选取能通过网孔基本尺寸4mm筛,不能通过网孔基本尺寸2mm筛的试样颗粒,称取试样颗粒约5g,精确至0.01g,平铺于膨胀外筒底部,再将膨胀内筒轻轻置于其上。
    将试验装置整体放入(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进行1h预调温,结束后迅速将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快速整体水平置于已恒温至(600±10)℃的高温电阻炉内,迅速关闭炉门并启动计时,该操作应在30s内完成。
    1500s后切断高温电阻炉电源,开启炉门,水平取出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并使其自然冷却至50℃以下,使用高度游标卡尺测量膨胀内筒上沿距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底面的垂直距离(H2),精确至0.02mm,若测量H1和H2时膨胀内筒上沿非水平,分别测量最高和最低点距装置底面的垂直距离并取平均值。
    按公式(3)计算试样的膨胀倍率n。
    式中:
    n——膨胀倍率,单位为毫升每克(mL/g);
    π——圆周率,取3.14;
    d——膨胀外筒内径,取50,单位为毫米(mm);
    H1——试验前膨胀内筒上沿距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底面的垂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H2——试验后膨胀内筒上沿距膨胀性能试验装置底面的垂直距离,单位为毫米(mm);
    G——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再重复上述试验两次,分别计算膨胀体的膨胀倍率,取三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初始膨胀倍率。
    按公式(4)计算膨胀体的膨胀倍率偏差。
    式中:
    ——初始膨胀倍率,单位为毫升每克(mL/g) ;
    n0——标称膨胀倍率,单位为毫升每克(mL/g);
    β——膨胀倍率偏差。
    当试样膨胀高度(H2-H1)超过60mm时,应适当减少试样质量并重新试验。
6.4 发烟密度
6.4.1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试样1段,试样应包括装饰、包覆层及相关附件。
6.4.2 按GB/T 8627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样四面围栏尺寸64mm×64mm×64mm,围栏由6mm×6mm×0.9mm的不锈钢网格制成。试样长度(25.4±0.3)mm(不拼装),其余尺寸与结构应保持试样实际应用状态,试验时应使防火膨胀密封件投影面积较大的一面朝向火焰,并将试样四面围栏居中置于试样支架上。
6.5 产烟毒性
6.5.1 随机抽取一段长度不小于(400±5)mm的防火膨胀密封件试样。试样应包括装饰、包覆层及其他相关附件。
6.5.2 按GB/T 20285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
6.6 耐空气老化性试验
6.6.1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并分割成长度为(500±5)mm的试样3段,试样单位长度质量(重量)较小时可适当增加取样长度,置于温度为(70±2)℃的电热鼓风干燥箱内,在鼓风状态下保持168h,取出置于干燥器内自然冷却至室温。检查试样及膨胀体表面,3个试样都应符合5.6.1的要求。
6.6.2 取经过6.6.1试验合格的试样,除掉试样的装饰、包覆层及其他附件,置于干燥器中24h以上,按6.3.3规定的方法测定膨胀体的膨胀倍率,取3次试验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
6.7 耐水性试验
6.7.1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并分割成长度为(500±5)mm的试样3段,试样单位长度质量(重量)较小时可适当增加取样长度,将制得的试样放入(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24h,取出后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
6.7.2 从干燥器中取出试样,分别称重并记录每一试样的质量(重量)m0(精确至0.01g);将试样完全浸入自来水中,在室温(20±5)℃的条件下保持360h取出。试验后观察试样表面情况,应至少有2件试样符合5.7.1的要求。
6.7.3 将通过6.7.2试验合格的试样在(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烘干2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称取每一试样的质量(重量)m1。按公式(5)计算每一试样的质量(重量)变化率(γ):
    式中:
    m0——耐水性试验前试样质量(重量),单位为克(g);
    m1——耐水性试验后试样质量(重量),单位为克(g);
    γ——试样质量(重量)变化率。
    计算试验结果的平均值。
6.7.4 取经过6.7.3试验合格的试样,除掉试样的装饰、包覆层及其他附件,按6.3.3规定的方法测定膨胀体膨胀倍率,取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6.8 耐酸性试验
    按6.7规定的方法试验,但应采用5%的盐酸溶液代替自来水进行耐酸性试验,浸泡后先用自来水轻轻冲洗再观察及烘干。
6.9 耐碱性试验
    按6.7规定的方法试验,但应采用1%的氢氧化钠溶液代替自来水进行耐碱性试验,浸泡后先用自来水轻轻冲洗再观察及烘干。
6.10 耐冻融循环性试验
6.10.1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并分割成长度为(500±5)mm的试样3段,试样单位长度质量(重量)较小时可适当增加取样长度,置于(23±2)℃的自来水中18h,然后将试样放入(-20±2)℃的低温箱中冷冻3h,再将试样从低温箱中取出立即放入(50±2)℃的恒温箱中3h,此为一个循环,反复进行15个循环试验。应至少有2件试样符合5.10.1的要求。
6.10.2 取经过6.10.1试验合格的试样,在(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烘干2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除掉试样的装饰、包覆层及其他附件,按6.3.3规定的方法测定膨胀体膨胀倍率,取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6.11 耐紫外辐照性试验
6.11.1 随机抽取防火膨胀密封件并分割成长度为(500±5)mm的试样3段,试样单位长度质量(重量)较小时可适当增加取样长度,按GB/T 14522-2008中表C.1规定的第2种暴露周期类型进行试验,试验次数30次,试验后观察试样表面情况,应至少有2件试样符合5.11.1要求。
6.11.2 取经过6.11.1试验合格的试样,在(60±5)℃的电热鼓风干燥箱中烘干24h,置于干燥器中冷却至室温。除掉试样的装饰、包覆层及其他附件,按6.3.3规定的方法测定膨胀体膨胀倍率,取3次试验结果平均值。
6.12 防火密封性试验
    防火密封性针对防火膨胀密封件的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试验,试验前将防火膨胀密封件按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方法安装于生产企业或委托单位提供的建筑构配件上进行整体试验。在其他与试样使用位置无关的部位应采取适当措施,避免影响试样的防火密封性。
    建筑构配件应选择实际使用的最大尺寸,当应用于防火门、防火窗或防火玻璃时,最小尺寸应符合表5的要求。
    按照GB/T 9978.1-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耐火试验,按照GB/T 9978.1-2008中10.2.2(除棉垫试验外)完整性判定要求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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