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GB50311-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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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电信间

6.2.1  电信间的数量应按所服务的楼层范围及工作区面积来确定。如果该层信息点数量不大于400个,水平缆线长度在90m范围以内,宜设置一个电信间;当超出这一范围时宜设两个或多个电信间;每层的信息点数量数较少,且水平缆线长度不大于90m的情况下,宜几个楼层合设一个电信间。
6.2.2  电信间应与强电间分开设置,电信间内或其紧邻处应设置缆线竖井。
6.2.3  电信间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5㎡,也可根据工程中配线设备和网络设备的容量进行调整。
6.2.4  电信间的设备安装和电源要求,应符合本规范第6.3.8条和第6.3.9条的规定。
6.2.5  电信间应采用外开丙级防火门,门宽大于0.7m。电信间内温度应为10~35℃,相对湿度宜为20%~80%。如果安装信息网络设备时,应符合相应的设计要求。
 

条文说明
6.2.1  电信间主要为楼层安装配线设备(为机柜、机架、机箱等安装方式)和楼层计算机网络设备(HUB或SW)的场地,并可考虑在该场地设置缆线竖井、等电位接地体、电源插座、UPS配电箱等设施。在场地面积满足的情况下,也可设置建筑物诸如安防、消防、建筑设备监控系统、无线信号覆盖等系统的布缆线槽和功能模块的安装。如果综合布线系统与弱电系统设备合设于同一场地,从建筑的角度出发,称为弱电间。
6.2.3  一般情况下,综合布线系统的配线设备和计算机网络设备采用19"标准机柜安装。机柜尺寸通常为600mm(宽)×900mm(深)×2000mm(高),共有42U的安装空间。机柜内可安装光纤连接盘、RJ45(24口)配线模块、多线对卡接模块(100对)、理线架、计算机HUB/SW设备等。如果按建筑物每层电话和数据信息点各为200个考虑配置上述设备,大约需要有2个19"(42U)的机柜空间,以此测算电信间面积至少应为5㎡(2.5m×2.0m)。对于涉及布线系统设置内、外网或专用网时,19"机柜应分别设置,并在保持一定间距的情况下预测电信间的面积。
6.2.5  电信间温、湿度按配线设备要求提出,如在机柜中安装计算机网络设备(HUB/SW)时的环境应满足设备提出的要求,温、湿度的保证措施由空调专业负责解决。
       本条与6.3.4条所述的安装工艺要求,均以总配线设备所需的环境要求为主,适当考虑安装少量计算机网络等设备制定的规定,如果与程控电话交换机、计算机网络等主机和配套设备合装在一起,则安装工艺要求应执行相关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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