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 GB/T51048-2025
3 基本规定
3.0.1 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应结合电化学储能技术发展水平、应用场景、规划、建设条件、土地、消防救援和建筑条件等因素,并应满足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便于安装和维护的要求。
3.0.2 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装机容量应根据电力系统调峰、调频、紧急功率支撑、电压控制、跟踪计划曲线、平滑功率输出、备用电源供电等应用场景需求,结合站址建设及接入系统条件,经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3.0.3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额定功率应根据储能系统效率、变配电设备效率、线缆损耗及全站辅助供电设施用电功率等因素确定。
3.0.4 电化学储能电站额定充电能量、额定放电能量应根据电池充放电特性、电池系统能量效率、电池能量衰减特性、储能变流器效率、变压器效率、全站线缆损耗、储能系统辅助供电设施耗电、站用电源损耗等因素确定。
3.0.5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类型宜按照储能电站额定放电功率划分,应符合表3.0.5的规定。

条文说明
3.0.3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额定功率,包括额定充电功率与额定放电功率两个技术指标。额定充电功率一般按照全站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之和,加上全站站用电功率(不含储能辅助系统损耗部分)以及储能系统辅助用电损耗及线缆损耗计算。额定放电功率一般按照全站储能系统额定功率之和,减去全站站用电功率(不含储能辅助系统损耗部分)以及储能系统辅助用电损耗及线缆损耗计算。
3.0.4 电化学储能电站的额定能量影响储能电站的实际应用情况。为适应电化学储能电站在电力市场中的应用需求,设计中储能设备的额定能量配置需综合分析以下因素:电池充放电特性、电池系统能量效率、电池能量衰减特性、储能变流器效率、变压器效率、全站线缆损耗、储能系统辅助供电损耗、站用电源损耗等。储能系统辅助供电损耗包括电池管理系统供电损耗、储能变流器控制电源损耗、消防、视频供电电源损耗等。
3.0.5 电力设施的设计、建设标准与电力设施的重要性和特点紧密相关。判断电力设施重要性的依据包括接入电压等级、单机容量、故障停电是否会造成重要设备破坏或者危及人身安全,以及是否为必须保证正常供电的重要电力设施或通信设施提供电源等多种因素。通常,储能设施的故障既不会危及人身安全,也不会对电网可靠性造成重大影响,而其建设规模往往与接入电网的电压等级相关。因此,接入电压是储能电站划分的重要因素。
本条考虑的额定功率为储能电站额定放电功率,同时,在电力设施建设标准中,主网和配网的设计标准及可靠性要求不同,110kV(66kV)及以上电压等级为主要输电电压等级,35kV及以下为配电网电压等级;其中,220kV及以上的枢纽变电站属于重要电力设施。综合考虑主网和配电的接入系统相关标准,选取接入电压为10kV~35kV、110kV(66kV)和220kV的电站并网规模作为储能电站划分依据:并网电压为10kV~35kV时,接入规模的临界点一般为5MW~6MW,因此考虑功率为5MW及以下接入的电化学储能电站为小型电化学储能电站;并网电压为110kV(66kV)时,接入规模的临界点为100MW,并网电压为220kV时,接入规模大于100MW,因此考虑100MW为中型和大型储能电站的分界点。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