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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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基本规定

3.0.1 各类中小学校建设应确定班额人数,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完全小学应为每班45人,非完全小学应为每班30人;
    2 完全中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应为每班50人;
    3 九年制学校中1年级~6年级应与完全小学相同,7年级~9年级应与初级中学相同。
3.0.2 中小学校建设应为学生身心健康发育和学习创造良好环境。
3.0.3 接受残疾生源的中小学校,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外,还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设置无障碍设施。
3.0.4 校园内给水排水、电力、通信及供热等基础设施应与中小学校主体建筑同步建设,并宜先行施工。
3.0.5 中小学校设计应满足国家有关校园安全的规定,并应与校园应急策略相结合。安全设计应包括校园内防火、防灾、安防设施、通行安全、餐饮设施安全、环境安全等方面的设计。
3.0.6 由当地政府确定为避难疏散场所的学校应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进行设计。
3.0.7 多个学校校址集中或组成学区时,各校宜合建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分设多个校址的学校可依教学及其他条件的需要,分散设置或在适中的校园内集中建设可共用的建筑和场地。
3.0.8 中小学校建设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宜按绿色校园、绿色建筑的有关要求进行设计。
3.0.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
3.0.10 中小学校设计应与当地气候、地理环境、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水平、民族习俗及传统相适应。
3.0.11 环境设计、建筑的造型及装饰设计应朴素、安全、实用。
 

条文说明
3.0.1 依据教育部的规定确定本条文中的班额人数,并据此合理布置课桌椅,核定教学用房面积。每班学生人数过多,教室内前排侧边座位及后排座位的学生看不清黑板上的字和图,不能保证教学预期效果。座位拥挤,遇突发事件时,疏散不畅,安全也难以保障。应按此标准限制班额人数,并应根据生源情况逐步推行小班额制。小班额制是各国办学的趋势。小班额易于因材施教,易于使老师更细致地关心每一个学生,使每一个学生的身心和智力都能健康成长。
3.0.2 本条关注全体儿童、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育。2005年由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卫生部、国家民委、科技部共同组织的第5次对全国城市和乡村的1320所学校25个民族的38万多名男女学生的身高、体重等身体形态、生理技能、身体素质及健康状况进行了调研,发表了《2005年中国学生体质与健康调研报告》。与1985年的记载相比,(7~18)岁学生的身高普遍有所增长,城市男生增长49mm,农村男生增长58mm,城市女生增长35mm,农村女生增长45mm。除身高外,肩宽、体重等其他参数也有明显变化。本规范在与体型及发育相关条文的修订中,对尺度的规定都作了相应的调整。
3.0.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19条明确规定:“普通学校应当接受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学校建设应满足这一需求。为使学校资源物尽其用,目前阶段可由所在地的地方政府确定部分学校接受残疾生源,这些学校的设计必须符合本规范对设置无障碍设施的规定及现行行业标准《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 50的有关规定。
3.0.4 配套基础设施是办学的基本条件。大部分配套基础设施(特别是管网)埋置于地下,在主体结构投入使用后再继续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工程不但影响教学和生活,更会加大施工的难度和风险。为保障学校的教学、生活需要,创造健康的环境,必须具备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本规范修订中增加了这一条文。设计和建造应符合这一建设需要。
3.0.5 “安全第一”是学校建设必须执行的基本原则。下列与校园安全相关的事故灾难个例触目惊心:
——1988年12月7日,莫斯科时间10时许,前苏联亚美尼亚加盟共和国北部发生里氏7级地震,截止到1989年3月,统计在24972名死亡者中,学生死亡近6000人;
——1994年12月8日,新疆克拉玛依友谊馆火灾,因各种诱因(窒息、中毒、踩踏、烧灼等)致死亡者323人,80%以上为中小学生。
——2002年9月23日19时许,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丰镇市第二中学三层的教学楼发生学生拥挤踩踏事故,造成21名学生死亡,43名学生受伤;
——2004年9月1日~3日,俄罗斯别斯兰中学发生车臣武装恐怖分子的人质事件,共造成326人死亡,其中多数为中学生。
——2005年6月20日,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在山洪中蒙难,117人死亡,其中包括105名学生。
    以上事例警示学校校园的安全设计是学校设计工作中最重要的工作,必须认真、细致地处理每一个细节。特别应关注普通教室与各种专用教室之间的通道、教室与厕所及开水间之间的通道、教室内从座位到门口的通道、从教室门口到楼梯口的通道(走道)、楼梯间以及从楼梯间到楼门(建筑出入口)的通道等疏散途径必须安全通畅。
    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GB 50413及《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223规定,中小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和食堂的抗震设防类别应不低于重点设防类(乙类)。应按所在地区的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进行抗震计算,并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1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
3.0.6 学校建筑属重点抗震设防类建筑,且其各种教室、风雨操场空间较大,并有开敞的体育场地,通常可被选定为城乡“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作为人员较长时间避震和进行集中性救援的场所。为此应在学校的体育用地处设置各种生命保障设施的固定接口。日本阪神大地震时,生还者中有百分之八十受益于学校的避难设施,这一经验值得我国借鉴。避灾疏散场所必须具备有保障的生命线系统,包括应急照明、应急水源、应急厕所、食品备用库、应急通信系统及避难空间的通风换气系统。
3.0.7 目前在提高土地利用率的方针指引下、我国大中城市很多新建居住区的容积率为1.3~2..8。依此计算,每1平方公里内可布置一座4万~6万人的居住区,其中有880名~1320名初中学生和1720名~2580名小学生,宜建设2~3所完全小学和1所初级中学或完全中学。由此,资源共享的策划和设计有很大的可操作空间。以图书馆为例,每个学校可以各自建设藏书量为2万册(完全小学)或2万册~4万册(完全中学)的图书室,但也可以合建1座藏书量为10万册的水平较高的、稍具规模的图书馆。又以体育设施的建设为例,小学1年级~4年级的“体育技能”和“运动参与”内容中都没有中长跑项目,不需要环行跑道。每所24班的小学设置200m环行跑道,占地0.44万㎡,仅为每学期中长跑课时有限的五、六年级使用,效率太低。反之,由各校按课程标准规定自建篮、排球场等小场地,并共建有看台的中型(甚至是大型)运动场。在科学、公平地安排各校使用时间的前提下,可以明显提升整个地区各校体育设施的水平,也能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效益。
3.0.8 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是我国建设的国策,学校建设作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应率先做到不破坏环境并节约既有资源。对学校建设进行绿色设计需特别关注于以下4个方面:
    1 校园规划及建筑设计满足中小学校的教学需要;
    2 在建设、使用、改建、拆除的整个过程中对环境的影响减到最小;
    3 节约土地、能源、水、材料等资源的消耗;
    4 节约投资,提高建设项目的性价比,提高学校在全寿命周期内的经济性和运行效果。
    进行绿色设计,把中小学校建设成为“绿色建筑”,符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和国家建设的方针,也是全世界追求可持续发展的大趋势。同时,教育部制定的《环境教育课程指南》规定每所学校的建设本身就是该中小学校环境教育课程教材的一部分。所以,学校校园规划和建筑设计是否确实是绿色设计,将决定日后建成的学校将成为该校环境教育课程的“正面教材”还是“反面教材”。
3.0.9 在改建、扩建项目中宜充分利用原有的场地、设施及建筑。大拆大建,把场地全部推平再建,不但浪费,而且推除了原有的特色和文化痕迹。
3.0.10 我国各地区、各民族的各种条件及建造技能、特长的差异甚大,一方面要通过规范的规定使全民都能平等地受惠于国家的进步和发展;另一方面,要使学校建设项目因地制宜,植根于所在地域,宜采用当地乐于接受,易于推广的做法。
    校园和学校建筑是校园文化的实体部分,对学生有熏陶作用。不同地区的学校应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传统,并适应自选课程的需要。继往开来,中小学校设计应创造条件使中华文化丰富、深厚的积淀得以世代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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