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化学储能电站设计标准 GB/T51048-2025
13.1 一般规定
13.1.1 电化学储能电站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有关要求,对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应采取防治措施。
13.1.2 各污染物的处理应选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对处理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应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
13.1.3 废旧电池污染防治应进行闭环与绿色回收、资源利用优先、合理安全处置的综合防治。
13.1.4 施工期应合理控制施工影响范围,并应设置必要的防护措施。
条文说明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13 节能环保和水土保持
- 下一节:13.2 节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