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6 共用部分
6.1 窗台、栏杆和台阶
6.2 安全疏散出口
6.3 楼梯
6.4 电梯
6.5 走廊和出入口
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7 信报箱
6.8 共用排气道
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10 附建公共用房
6.2 安全疏散出口
6.3 楼梯
6.4 电梯
6.5 走廊和出入口
6.6 无障碍设计要求
6.7 信报箱
6.8 共用排气道
6.9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6.10 附建公共用房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 上一节:5.8 门窗
- 下一节:6.1 窗台、栏杆和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