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上节
下节
查找
检索
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 GB35181-2017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搜索
5.2 直接判定
5.2.1 重大火灾隐患直接判定要素见第6章。
5.2.2 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直接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
5.2.3 不符合第6章任意一条直接判定要素的,应按5.3的规定进行综合判定。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上一节:
5.1 一般要求
下一节:
5.3 综合判定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