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6.11 耐压性能

    系统内各设备的主电源输入端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0.5)Hz,电压为(1500±150)V,历时60s±5s的试验;外部带电端子(额定电压≤50 VDC)与壳体间应能耐受频率为(50±0.5)HZ、电压(500±50)V,历时60s±5s的试验。各设备在试验期间,不应发生表面飞弧和击穿现象;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