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返 回
字变小
字变大
白底黑字

6.13 机械环境耐受性能

    系统的各组成设备应能耐受住表2中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系统及系统内各设备应能正常工作;灯具表面亮度和光通量应分别满足6.3.1.3和6.3.1.4的要求。
表2  机械环境条件
表2  机械环境条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京ICP备2021037427号-5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