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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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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出厂检验
企业在产品出厂前应按第5章、6.2、6.15,6.16、6.17和附录B的要求对产品进行检查,并对产品进行下述试验项目的检验:
a)基本功能试验;
b)充、放电试验;
c)绝缘电阻试验;
d)耐压试验;
e)重复转换试验;
f)转换电压试验;
g)充放电耐久试验;
h)恒定湿热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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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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