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 GB17945-2010
D.3 试验
D.3.1 外观及结构试验
D.3.1.1 目的
检查电池外观、内部结构是否满足要求。
D.3.1.2 试验步骤
D.3.1.2.1 用游标卡尺检测电池外形尺寸是否符合电池的标称尺寸。
D.3.1.2.2 检查电池外观及标识。
D.3.1.3 试验结果
D.3.1.3.1 外形尺寸符合标称规定的要求。
D.3.1.3.2 电池外观应规整,无破损、变形、腐蚀等现象。
D.3.1.3.3 电池标识应清晰,标识应包括制造厂名、种类、型号、额定容量、标称电压、制造年和月。
D.3.2 电池的实际容量试验
D.3.2.1 目的
检查电池容量与标称容量是否一致。
D.3.2.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1#〜8#的八只电池在20℃±5℃温度条件下,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然后以0.1C5A恒流充电16h,静置1h后,以0.2C5A的电流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放电时间。若该试验第一次结果出现放电时间小于4h 45min,可再连续进行3次循环,循环后放电时间应不小于4h45min。
D.3.2.3 试验结果
D.3.2.3.1 正常环境下电池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5%。
D.3.2.3.2 测试过程中,电池应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3 过充电性能试验
D.3.3.1 目的
检测电池在长期浮充电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D.3.3.2 试验步骤
取1#、2#电池在20℃±5℃温度条件下,以0.1C5A电流恒流充电28d,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放电时间和电池是否有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3.3 试验结果
电池放电时间不应小于4h,且电池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4 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D.3.4.1 目的
检测电池在系统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低温条件下的充放电性能。
D.3.4.2 试验步骤
取3#、4#电池在0℃±2℃条件下搁置8h,然后在相同条件下以0.1C5A电流恒流充电14h,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电池放电时间和是否有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4.3 试验结果
电池放电时间不应小于4h,且电池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5 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D.3.5.1 目的
检查电池在系统实际使用过程中的高温条件下充放电的充放电性能。
D.3.5.2 试验步骤
3#、4#电池经过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后,先将电池恢复到室温,然后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再按表D.2进行七个充放电循环,电池应满足放电时间要求。
D.3.6.1 目的
检验电池在循环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次数。
D.3.6.2 试验步骤
取5#、6#电池按表D.3温度在20℃±5℃条件下进行循环寿命试验,在进行循环寿命测试之前,电池应以0.2C5A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充放电应按表D.3规定的条件下始终以恒定电流进行。测试过程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池壳体温度超过30℃。
电池按表D.3进行循环充放电试验,经50次循环后,放电时间不应小于3h。
D.3.7 恢复性能试验
D.3.7.1 目的
检查电池放完电后的充电恢复性能及电池的耐存放性能。
D.3.7.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7#〜8#电池温度在20℃±5℃条件下,按表D.4进行试验:
D.3.7.3.1 电池按表D.4进行试验后,第五步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h,若结果第五步出现放电时间小于3h,可再连续进行5次循环,循环后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h。
D.3.7.3.2 试验过程中,电池应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1.1 目的
检查电池外观、内部结构是否满足要求。
D.3.1.2 试验步骤
D.3.1.2.1 用游标卡尺检测电池外形尺寸是否符合电池的标称尺寸。
D.3.1.2.2 检查电池外观及标识。
D.3.1.3 试验结果
D.3.1.3.1 外形尺寸符合标称规定的要求。
D.3.1.3.2 电池外观应规整,无破损、变形、腐蚀等现象。
D.3.1.3.3 电池标识应清晰,标识应包括制造厂名、种类、型号、额定容量、标称电压、制造年和月。
D.3.2 电池的实际容量试验
D.3.2.1 目的
检查电池容量与标称容量是否一致。
D.3.2.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1#〜8#的八只电池在20℃±5℃温度条件下,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然后以0.1C5A恒流充电16h,静置1h后,以0.2C5A的电流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放电时间。若该试验第一次结果出现放电时间小于4h 45min,可再连续进行3次循环,循环后放电时间应不小于4h45min。
D.3.2.3 试验结果
D.3.2.3.1 正常环境下电池实际容量不应低于标称容量的95%。
D.3.2.3.2 测试过程中,电池应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3 过充电性能试验
D.3.3.1 目的
检测电池在长期浮充电条件下正常工作的能力。
D.3.3.2 试验步骤
取1#、2#电池在20℃±5℃温度条件下,以0.1C5A电流恒流充电28d,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放电时间和电池是否有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3.3 试验结果
电池放电时间不应小于4h,且电池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4 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D.3.4.1 目的
检测电池在系统实际使用过程中的低温条件下的充放电性能。
D.3.4.2 试验步骤
取3#、4#电池在0℃±2℃条件下搁置8h,然后在相同条件下以0.1C5A电流恒流充电14h,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检查电池放电时间和是否有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4.3 试验结果
电池放电时间不应小于4h,且电池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D.3.5 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D.3.5.1 目的
检查电池在系统实际使用过程中的高温条件下充放电的充放电性能。
D.3.5.2 试验步骤
3#、4#电池经过低温充放电性能试验后,先将电池恢复到室温,然后以0.2C5A恒流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再按表D.2进行七个充放电循环,电池应满足放电时间要求。
表D.2 高温充放电性能试验
D.3.6 电池循环寿命试验D.3.6.1 目的
检验电池在循环使用过程中的工作次数。
D.3.6.2 试验步骤
取5#、6#电池按表D.3温度在20℃±5℃条件下进行循环寿命试验,在进行循环寿命测试之前,电池应以0.2C5A放电至标称电压的80%。充放电应按表D.3规定的条件下始终以恒定电流进行。测试过程中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池壳体温度超过30℃。
表D.3 电池组循环寿命试验
D.3.6.3 试验结果电池按表D.3进行循环充放电试验,经50次循环后,放电时间不应小于3h。
D.3.7 恢复性能试验
D.3.7.1 目的
检查电池放完电后的充电恢复性能及电池的耐存放性能。
D.3.7.2 试验步骤
将编号为7#〜8#电池温度在20℃±5℃条件下,按表D.4进行试验:
表D.4 试验步骤
D.3.7.3 试验结果D.3.7.3.1 电池按表D.4进行试验后,第五步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h,若结果第五步出现放电时间小于3h,可再连续进行5次循环,循环后放电时间应不小于3h。
D.3.7.3.2 试验过程中,电池应无爬碱、漏液、严重变形、爆裂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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