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66-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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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 气体灭火控制器调试

4.19.1 切断气体灭火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接通电源。
4.19.2 给气体灭火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动信号。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9.3 输入启动设备启动的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9.4 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延时时间应在0~30s内可调。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9.5 使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再手动插入操作,手动插入操作应优先。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9.6 按设计控制逻辑操作控制器,检查是否满足设计的逻辑功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19.7 检查控制器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送的反馈信号正误。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条文说明
    调试单位应严格按照本节第 4.19.1~4.19.7 条的步骤进行调试,以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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