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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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 中心(消毒)供应室用房

5.20.1 中心(消毒)供应室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自成一区,宜与手术部、重症监护和介入治疗等功能用房区域有便捷联系; 
        2 应按照污染区、清洁区、无菌区三区布置,并应按单向流程布置,工作人员辅助用房应自成一区; 
        3 进入污染区、清洁区和无菌区的人员均应卫生通过。 
5.20.2 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污染区应设收件、分类、清洗、消毒和推车清洗中心(消毒)用房; 
        2 清洁区应设敷料制备、器械制备、灭菌、质检、一次性用品库、卫生材料库和器械库等用房; 
        3 无菌区应设无菌物品储存用房; 
        4 应设办公、值班、更衣和浴室、卫生间等用房。
5.20.3 中心(消毒)供应室应满足清洗、消毒、灭菌、设备安装、室内环境要求。
条文说明
5.20.1、5.20.2 中心(消毒)供应室为医院医疗器械的物流系统之一,它的设置选择比较重要。集中管理模式的中心(消毒)供应室已成为发展趋势。
5.20.3 污染区必须配置手工清洗池,且污染物品清洗池必须专用。很多大型医院已广泛采用多功能超声清洗池或台式超声清洗机、针头清洗设备等,有的还配备喷淋清洗机、传染物品洗消灭菌器等。手套清洗必须分室,防止粉尘污染扩散。以下医院中心(消毒)供应室按区域配置的设备和对环境的要求,设计时可以参考。   
清洁区必须配置压力蒸气灭菌器、灭菌装载车、器械包装台和敷料包装台,可根据需要配置低温灭菌设备。   
无菌区必须配置无菌物品的储存架(或柜),灭菌物品卸载车以及无菌物品运送封闭车等运输工具。   
中心(消毒)供应室地面应平整,采用防滑、耐磨、耐腐蚀、易清洗、不起尘、不开裂的材料。  
无菌区与清洁区、清洁区与污染区之间的物品传递窗应为双层结构,中间设传递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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