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51039-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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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饮用水

6.5.1 饮用水可采用下列方式供应:
      1 当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时,供水点宜根据需要分散设置。
      2 当采用蒸气间接加热时,蒸气开水炉宜集中设置。饮用水供应至护理单元和科室。
      3 当采用电开水器时,可在楼层或护理单元、科室设置电开水器。
      4 当采用桶装水饮水机时,供水点宜根据需要分散设置。
6.5.2 当采用蒸气开水炉和电开水器时,自来水进开水器前应设置过滤器和止回阀。
6.5.3 当采用管道直饮水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管道直饮水的水源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等要求。
      2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宜符合工艺流程要求(图6.5.3),最后一级膜过滤应采用孔径为0.20μm~0.45μm的膜。
图6.5.3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工艺流程
图6.5.3  管道直饮水水处理工艺流程
      3 管道直饮水的宜采用循环供水系统,回水管流速宜为1.00m/s~1.50m/s,回水经膜滤和消毒后再用。管网末端盲管的最大长度不宜超过0.50m。
      4 管道直饮水蓄水箱的有效容积不宜小于最大日用水量的1.2倍。
      5 应设水质分析室,直饮水水质分析每班不应少于2次。
6.5.4 饮用水设备和龙头应设置在卫生条件良好、通风的房间或场所,不应设置在公共卫生间内。
条文说明
6.5.2 设置过滤器的目的是去除因管道维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自来水系统所含杂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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