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建筑
6.2.1 地上变电所宜设自然采光窗。除变电所周围设有1.8m高的围墙或围栏外,高压配电室窗户的底边距室外地面的高度不应小于1.8m,当高度小于1.8m时,窗户应采用不易破碎的透光材料或加装格栅;低压配电室可设能开启的采光窗。
6.2.2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的门应向外开启。相邻配电室之间有门时,应采用不燃材料制作的双向弹簧门。
6.2.3 变电所各房间经常开启的门、窗,不应直通相邻的酸、碱、蒸汽、粉尘和噪声严重的场所。
6.2.4 变压器室、配电室、电容器室等房间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鼠等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处进入室内的设施。
6.2.5 配电室、电容器室和各辅助房间的内墙表面应抹灰刷白,地面宜采用耐压、耐磨、防滑、易清洁的材料铺装。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的顶棚以及变压器室的内墙面应刷白。
6.2.6 长度大于7m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安全出口,并宜布置在配电室的两端。当配电室的长度大于60m时,宜增加一个安全出口,相邻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40m。
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应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向变电所外部通道的安全出口。
6.2.7 配电装置室的门和变压器室的门的高度和宽度,宜按最大不可拆卸部件尺寸,高度加0.5m,宽度加0.3m确定,其疏散通道门的最小高度宜为2.0m,最小宽度宜为750mm。
6.2.8 当变电所设置在建筑物内或地下室时,应设置设备搬运通道。搬运通道的尺寸及地面的承重能力应满足搬运设备的最大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当搬运通道为吊装孔或吊装平台时,吊钩、吊装孔或吊装平台的尺寸和吊装荷重应满足吊装最大不可拆卸部件的要求,吊钩与吊装孔的垂直距离应满足吊装最高设备的要求。
6.2.9 变电所、配电所位于室外地坪以下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位于室外地坪下的电缆进、出口和电缆保护管也应采取防水措施。
6.2.10 设置在地下的变电所的顶部位于室外地面或绿化土层下方时,应避免顶部滞水,并应采取避免积水、渗漏的措施。
6.2.11 配电装置的布置宜避开建筑物的伸缩缝。
开窗的型式与高压开关柜在室内的布置方式有关,当开关柜为面对面布置时,在操作走道的两端或一端开窗,也有在柜后上方墙上开设不能开启的高窗的;当开关柜单列靠墙布置时,可在对面墙上开窗,按上述方式开设采光窗不一定会扩大和增高配电室,以致增加土建投资,所以在没有特殊情况下要考虑开设自然采光窗。
本条文对高压配电室开窗的规定是为了确保安全,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外人进入。本条修订的新条文是根据IEC 61936-1规定的。
6.2.2 本条规定门的开启方向是为了使值班人员在配电室发生事故时能迅速通过房门,脱离危险场所。
6.2.4 配电室、控制室和值班室可以开窗,这样对采光、通风等有利,变压器室和电容器室需要有良好的自然通风,但通风、采光均必须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除门、窗需要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外,还应对电缆、电线用的管沟、槽等出、入口处采取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以防止老鼠咬坏电缆,防止蛇、猫等造成电气设备的短路。防止雨、雪进入室内是为了保证电气设备运行的安全。
小动物是指麻雀、老鼠、猫、蛇等,也包括可能引起电气设备事故的比较大的飞虫。
6.2.5 本条为原条文内容的修订。内墙面抹灰刷白是为了使配电室等房间清洁、明亮。由于配电室等房间常有裸露的带电部分,所以规定顶棚只刷白而不抹灰,以避免抹灰脱落造成的带电体短路事故。
6.2.6 本条的规定是考虑到发生事故时,运行人员能迅速离开事故现场,以及救援人员能接近事故现场,另外在平日使用时也比较方便。“相邻安全出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40m”是根据IEC 61936-1规定的。
位于楼上配电室的安全出口,应能直通室外平台或经过一段通道到达疏散楼梯。
6.2.7 本条为适应变电所设备安装、维护运输的要求,对运输通道和门的尺寸作出规定。“其疏散通道门的最小高度宜为2.0m,最小宽度宜为750mm”是根据IEC 61936-1规定的。
6.2.9 为了防止电缆浸水后可能造成事故和防止配电室内湿度太大,规定位于室外地坪以下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如防水层处理不好或施工时保护管穿墙处堵塞不严,很容易渗水。特别是在严寒地区,沟内有积水后,基础会冻胀,造成墙体开裂。因此,应保持地下电缆沟的底部坡度并设置集水坑,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水措施,以便将沟内的积水排走。
设置在地下层的变电所的进、出地下层的电缆管已穿透建筑防水层,其管壁、管孔均存在容易渗水的薄弱部位,因此要采取防水措施,以保证电气设备运行安全。
6.2.10 为满足在地下或地下室设置的变电所的防水要求,对其顶部防水作出原则要求,避免出现反梁、井字梁的凹陷封闭区等不易排除积水的构造。
6.2.11 本条规定是为了防止建筑物沉降影响电气装置母线的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