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一般规定
5.1.1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宜进行雷击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5.1.2 需要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1.3 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应根据需要保护的设备数量、类型、重要性、耐冲击电压额定值及所要求的电磁场环境等情况选择下列雷电电磁脉冲的防护措施:
1 等电位连接和接地;
2 电磁屏蔽;
3 合理布线;
4 能量配合的浪涌保护器防护。
5.1.4 新建工程的防雷设计应收集以下相关资料:
1 建筑物所在地区的地形、地物状况、气象条件和地质条件;
2 建筑物或建筑物群的长、宽、高度及位置分布,相邻建筑物的高度、接地等情况;
3 建筑物内各楼层及楼顶需保护的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分布状况;
4 配置于各楼层工作间或设备机房内需保护设备的类型、功能及性能参数;
5 电子信息系统的网络结构;
6 电源线路、信号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
7 供、配电情况及其配电系统接地方式等。
5.1.5 扩、改建工程除应具备上述资料外,还应收集下列相关资料:
1 防直击雷接闪装置的现状;
2 引下线的现状及其与电子信息系统设备接地引入线间的距离;
3 高层建筑物防侧击雷的措施;
4 电气竖井内线路敷设情况;
5 电子信息系统设备的安装情况及耐受冲击电压水平;
6 总等电位连接及各局部等电位连接状况,共用接地装置状况;
7 电子信息系统的功能性接地导体与等电位连接网络互连情况;
8 地下管线、隐蔽工程分布情况;
9 曾经遭受过的雷击灾害的记录等资料。
5.1.2 建筑物上装设的外部防雷装置,能将雷击电流安全泄放入地,保护了建筑物不被雷电直接击坏。但不能保护建筑物内的电气、电子信息系统设备被雷电冲击过电压、雷电感应产生的瞬态过电压击坏。为了避免电子信息设备之间及设备内部出现危险的电位差,采用等电位连接降低其电位差是十分有效的防范措施。接地是分流和泄放直接雷击电流和雷电电磁脉冲能量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为了确保电子信息系统的正常工作及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抑制电磁干扰,建筑物内电子信息系统必须采取等电位连接与接地保护措施。
5.1.3 雷电电磁脉冲(LEMP)会危及电气和电子信息系统,因此应采取LEMP防护措施以避免建筑物内部的电气和电子信息系统失效。
工程设计时应按照需要保护的设备数量、类型、重要性、耐冲击电压水平及所处雷电环境等情况,选择最适当的LEMP防护措施。例如在防雷区(LPZ)边界采用空间屏蔽、内部线缆屏蔽和设置能量协调配合的浪涌保护器等措施,使内部系统设备得到良好防护,并要考虑技术条件和经济因素。LEMP防护措施系统(LPMS)的示例见图4。
2款:雷电流及相关的磁场是电子信息系统的主要危害源。就防护而言,雷电电场影响通常较小,所以雷电防护应主要考虑对雷击电流产生的磁场进行屏蔽。
5.1.4、5.1.5 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应收集相关资料和数据,为防雷工程设计提供现场依据,而且这些资料和数据也是雷击风险评估计算所必需的原始材料。被保护设备的性能参数包括设备工作频率、功率、工作电平、传输速率、特性阻抗、传输介质及接口形式等;电子信息系统的网络结构指电子信息系统各设备之间的电气连接关系等;线路进入建筑物的方式指架空或埋地,屏蔽或非屏蔽;接地装置状况指接地装置位置、接地电阻值等。
图4 LEMP防护措施系统(LPMS)示例(一)
图4 LEMP防护措施系统(LPMS)示例(二)
注:SPD可以位于下列位置:LPZ1边界上(例如主配电盘MB);LPZ2边界上(例如次配电盘SB);或者靠近设备处(例如电源插孔SA)。
- 上一节:5 防雷设计
- 下一节:5.2 等电位连接与共用接地系统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