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工程建设术语标准 GB/T50780-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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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通信

3.2.1 移动通信设备 mobil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用于移动业务的交换机、基站设备、移动台等通信设备的统称。
3.2.2 集群移动通信系统 trunked mobile communicationsystem
    由多个部门或单位共用一组动态分配无线频道的移动通信系统。
3.2.3 卫星通信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在两个或多个卫星地面站之间利用人造地球卫星转发或反射信号的无线电通信方式。
3.2.4 卫星通信设备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quipment
    卫星定位指挥调度系统、接收机、卫星天线、卫星通讯网络、卫星数据传输、卫星电话等通信设备的统称。
3.2.5 卫星通信地球站 satellite communication earth station
    在卫星通信系统中设置于陆地、水面和大气层中的通信终端站。
3.2.6 光纤通信 optical fiber communication
    利用光波作为载波传输信息、以光纤作为传输介质实现信息传输达到通信目的的通信技术。
3.2.7 微波通信 microwave communication
    使用波长为1m~1mm、频率为300MHz~300GHz的电磁波进行的通信。
3.2.8 微波接力通信线路 microwave relay communication link
    将微波信号由一个终端站传送至另一个终端站所经由的线路。
3.2.9 微波站设备 microwave station equipment
    微波站内的天线、收发信机、调制器、多路复用设备以及电源设备、自动控制设备等的统称。

条文说明
3.2.2 集群移动通信系统
    20世纪70年代发展起来的比较经济、灵活的移动通信系统,通过自动、动态、快捷的分配方式,可把有限的信道集中起来为众多用户共同利用,是传统专用无线电调度网的高级发展阶段。其运用交换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具有系统分组能力,是一种高级移动调度系统,是专用移动通信网发展方向。
3.2.3 卫星通信
    卫星通信由通信卫星、地面站、控制中心以及移动终端等组成。在卫星通信系统中,卫星在空中起中继站的作用,把地面站发来的电磁波放大后再返送回地球上的另一地面站。地面站则是卫星系统与地面公众网的接口,地面用户通过地面站出入卫星系统,形成链路。
3.2.5 卫星通信地球站
    由天线系统、高功率发射系统、低噪声接收系统、信道终端系统、电源系统和监控系统等组成。
3.2.7 微波通信
    包括地面微波接力通信、对流层散射通信、卫星通信、空间通信以及其他工作于微波频段的移动通信。
3.2.8 微波接力通信线路
    通常由终端站、枢纽站、分路站(也有不设分路站的)和若干个中继站(也称再生站)组成。微波接力通信线路包括若干个邻接的微波站及各站间的电磁波传播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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