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作废】园林基本术语标准 CJJ/T91-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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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风景名胜区

6.0.1 风景名胜区 landscape and famous scenery 指风景名胜资源集中、环境优美、具有一定规模和游览条件,可供人们游览欣赏、休慈娱乐或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的地域。6.0.2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nationa park of China 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6.0.3 风景名胜区规划 landscape and famous scenery planning 保护培育、开发利用和经营管理风景名胜区,并发挥其多种功能作用的统筹部署和具体安排。
6.0.4 风景名胜 famous scenery, famous scenic site 著名的自然或人文景点、景区和风景区域。
6.0.5 风景资源 scenerv resource 能引起审美与欣赏活动,可以作为风景游览对象和风景开发利用的事物的总称。
6.0.6 景物 view, feature 具有独立欣赏价值的风景素材的个体。
6.0.7 景点 feature spot, view spot 由若干相互关联的景物所构成、具有相对独立性和完整性,并具有审美特征的基本境域单元。
6.0.8 景区 scenic zone 根据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人观赏需求而将风景区划分成的一定用地范围。
6.0.9 景观 landscape, scenery 可引起良好视觉感受的某种景象。
6.0.10 游览线 touring route 为游人安排的游览、欣赏风景的路线。
6.0.11 环境容量 environmental capacitv 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所能容纳的合理的游人数量。
6.0.12 国家公园 national park 国家为合理地保护和利用自然、文化遗产而设立的大规模的保护区域。

条文说明
6.0.1 风景名胜区 简称风景区。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法走地域。按照风景资源的观赏、文化、科学价值,环境质量和风景区规模、游览条件的不同,分为国家、省和市(县)三级风景名胜区。 (1)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指经国务院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2)省级风景名胜区: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3)市(县)级风景名胜区:指经市、县人民政府审定公布的风景名胜区。
6.0.2 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 我国的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相当于海外的国家公园,其英文名称是national park of China。
6.0.5 风景资源 风景资源又称景观资源。
6.0.8 景区 在风景名胜区规划中,往往将整个地域空间划分成风景区——景区——景点——景物若干个层次,逐层进行规划。景区是对风景区按照风景资源类型,景观特征或游览需求的不同而进行的空间划分。景区是仅次于风景区的一级空间层次,它有着相对独立的分区特征和明确的用地范围。景区包含有较多的景物,景点和景点群。 它与旅游中景区的概念不同旅游中的景区是对旅游区(点)或风景区(点)的一种泛称。
6.0.9 景观景观包括下列含义: (1)指具有审美特征的自然和人工的地表景色,意同风光、景色、风景; (2)自然地理学中指一定区域内由地形、地貌、土壤、水体、植物和动物等所构成的综合体; (3)景观生态学的概念,指由相互作用的拼块或生态系统组成,以相似的形式重复出现的一个空间异质性区域,是具有分类含义的自然综合体。 园林学科中所说的景观一般指第一种含义。
6.0.11 环境容量 指环境对游人的承载能力。一般可以分为三个层次: (1)生态的环境容量:生态环境在保持自身平衡下允许调节的范围; (2)心理的环境容量:合理的、游人感觉舒适的环境容量; (3)安全的环境容量:极限的环境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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