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4.2 防水卷材
4.2.1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可选用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和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4.2.2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的性能指标应符合表4.2.2-1和表4.2.2-2的规定。
注:对于耐热性、热老化和热稳定性,仅当N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注:对于耐热性和热老化,仅当PY类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2.3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应采用与之相配套的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共同组成复合防水层,且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和聚合物水泥防水粘结料的性能指标应分别符合表4.2.3-1和表4.2.3-2的规定。
注:对于热空气老化,仅当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用于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时才作要求。
4.2.4 防水卷材宜采用冷粘法施工,胶粘剂应与卷材相容,并应与基层粘结可靠。
4.2.5 防水卷材胶粘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耐腐蚀性和耐霉变性,且有害物质限量值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4.2.6 卷材防水层厚度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条文说明
4.2.1 适用于室内防水工程的防水卷材不限于此两类材料,只是在调研过程中发现以这两类防水卷材居多,其他种类的防水卷材用于室内防水工程应符合相关产品的性能要求,用于长期浸水环境的卷材粘结剂应具有良好的耐水性。
4.2.2 与防水涂料一样,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产品的理化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表4.2.2-1和表4.2.2-2中只分别列出交集部分的一组数值。但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材料进场后复验的检测报告仍应明确报告产品的型号,并符合相应的性能要求。
4.2.3 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GB 18173.1-2006规定“对于整体厚度小于1.0mm的卷材,扯断伸长率不得小于50%,断裂拉伸强度达到规定值的80%”。
4.2.4 住宅室内空间狭小,不宜采用热熔法施工。
4.2.5 表4.2.5中指标是根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对水基型胶粘剂的要求而确定的。
4.2.2 与防水涂料一样,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按产品的理化性能分为Ⅰ型和Ⅱ型,表4.2.2-1和表4.2.2-2中只分别列出交集部分的一组数值。但产品的检测报告及材料进场后复验的检测报告仍应明确报告产品的型号,并符合相应的性能要求。
4.2.3 国家标准《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1部分:片材》GB 18173.1-2006规定“对于整体厚度小于1.0mm的卷材,扯断伸长率不得小于50%,断裂拉伸强度达到规定值的80%”。
4.2.4 住宅室内空间狭小,不宜采用热熔法施工。
4.2.5 表4.2.5中指标是根据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8对水基型胶粘剂的要求而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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