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5.3 技术措施
5.3.1 住宅室内防水应包括楼、地面防水、排水,室内墙体防水和独立水容器防水、防渗。
5.3.2 楼、地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有排水要求的房间,应绘制放大布置平面图,并应以门口及沿墙周边为标志标高,标注主要排水坡度和地漏表面标高。
2 对于无地下室的住宅,地面宜采用强度等级为C15的混凝土作为刚性垫层,且厚度不宜小于60mm。楼面基层宜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当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条板时,板缝间应采用防水砂浆堵严抹平,并应沿通缝涂刷宽度不小于300mm的防水涂料形成防水涂膜带。
3 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砂浆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找平层兼找坡层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需设填充层铺设管道时,宜与找坡层合并,填充材料宜选用轻骨料混凝土。
4 装饰层宜采用不透水材料和构造,主要排水坡度应为0.5%~1.0%,粗糙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
5 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排水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或做挡水门槛;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低于相邻房间面层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2)当防水层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可采用20mm厚1:3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5.3.3 墙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1.2m。
2 当卫生间有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8m。
5.3.4 有防水设防的功能房间,除应设置防水层的墙面外,其余部分墙面和顶棚均应设置防潮层。
5.3.5 钢筋混凝土结构独立水容器的防水、防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P6的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且受力壁体厚度不宜小于200mm;
2 水容器内侧应设置柔性防水层;
3 设备与水容器壁体连接处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5.3.2 楼、地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有排水要求的房间,应绘制放大布置平面图,并应以门口及沿墙周边为标志标高,标注主要排水坡度和地漏表面标高。
2 对于无地下室的住宅,地面宜采用强度等级为C15的混凝土作为刚性垫层,且厚度不宜小于60mm。楼面基层宜为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当为预制钢筋混凝土条板时,板缝间应采用防水砂浆堵严抹平,并应沿通缝涂刷宽度不小于300mm的防水涂料形成防水涂膜带。
3 混凝土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30mm;砂浆找坡层最薄处的厚度不应小于20mm。找平层兼找坡层时,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20的细石混凝土;需设填充层铺设管道时,宜与找坡层合并,填充材料宜选用轻骨料混凝土。
4 装饰层宜采用不透水材料和构造,主要排水坡度应为0.5%~1.0%,粗糙面层排水坡度不应小于1.0%。
5 防水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排水的楼、地面,应低于相邻房间楼、地面20mm或做挡水门槛;当需进行无障碍设计时,应低于相邻房间面层15mm,并应以斜坡过渡。
2)当防水层需要采取保护措施时,可采用20mm厚1:3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5.3.3 墙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1.2m。
2 当卫生间有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1.8m。
5.3.4 有防水设防的功能房间,除应设置防水层的墙面外,其余部分墙面和顶棚均应设置防潮层。
5.3.5 钢筋混凝土结构独立水容器的防水、防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采用强度等级为C30、抗渗等级为P6的防水钢筋混凝土结构,且受力壁体厚度不宜小于200mm;
2 水容器内侧应设置柔性防水层;
3 设备与水容器壁体连接处应做防水密封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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