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基本规定
3.0.1城镇燃气埋地钢质管道必须采用防腐层进行外保护。
3.0.2新建管道应采用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的腐蚀控制系统。
3.0.3管道外防腐层应保持完好;采用阴极保护时,阴极保护不应间断。
3.0.4仅有防腐层保护的在役管道宜追加阴极保护系统。
3.0.5处于强干扰腐蚀地区的管道,应采取防干扰保护措施。
3.0.6管道腐蚀控制系统应根据土壤环境因素、技术经济因素和环境保护因素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土壤环境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土壤环境的腐蚀性;
2)管道钢在土壤中的腐蚀速率;
3)管道相邻的金属构筑物状况及其与管道的相互影响;
4)对管道产生干扰的杂散电流源及其影响程度。
2 技术经济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输送介质的性能及运行工况;
2)管道的设计使用年限及维护费用;
3)管道腐蚀泄漏导致的间接费用;
4)用于管道腐蚀控制的费用。
3 环境保护因素应包括下列内容:
1)管道腐蚀控制系统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
2)管道埋设的地理位置、交通状况和人口密度;
3)腐蚀控制系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
3.0.7在发生管道腐蚀泄漏或发现腐蚀控制系统失效时,应按本规程第4章的规定进行土壤腐蚀性、防腐层、阴极保护、杂散电流干扰和管道腐蚀损伤评价,并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3.0.8管道腐蚀控制系统的设计、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进行施工及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实施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
3.0.9管道腐蚀控制系统的档案管理宜通过数字化信息系统进行。
3.0.1本条为强制性条文。防腐层是埋地钢质管道外腐蚀控制的最基本方法,外防腐层的功能是把埋地管道的外表面与环境隔离,以控制腐蚀并减少所需的阴极保护电流,以及改善电流分布,扩大保护范围。美国腐蚀工程师协会在1993年的年会论文中曾指出:“正确涂敷的防腐蚀层应该为埋地构件提供99%的保护需求,而余下的1%由阴极保护提供”,这说明了防腐层的重要性。因此要求埋地钢质管道必须采用防腐层进行保护。
在管道设计中,应包括防腐层设计及检验的内容,严禁埋地管道使用裸钢管。防腐管施工完成后,应提供本规程5.4.8规定的竣工资料。
3.0.2埋地钢质管道的腐蚀控制应采用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的联合保护方式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美国腐蚀工程师协会标准NACE RP 0169在1969年发布时就已有此规定,英国国家标准BS 7361、前苏联国家标准TOCT 9.015-74等都有相关规定。
因为管道腐蚀与施工质量、材料、环境、防腐层破损等有直接关系,而与管道压力、管径大小无关,因此本次修订取消了管径、压力的限制,正常情况下,所有新建埋地钢质管道都应采用阴极保护。同时,全文强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2009的第6.2.10条规定:新建的下列管道应采用外防腐层辅以阴极保护系统的腐蚀控制措施:1设计压力大于0.4MPa的管道 2公称直径大于或等于100mm,且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0.01MPa的管道。这也是本规程执行中必须遵守的。
3.0.3此条款在全文强制标准《城镇燃气技术规范》GB 50494中也有规定。防腐层和阴极保护系统是腐蚀控制的两项基本措施,必须保证防腐层的完整性和阴极保护的有效性,腐蚀控制效果才能得到保障。
3.0.4对仅有防腐层保护的在役管道追加阴极保护也是发达国家的通用做法,如美国、德国、前苏联等。美国在1971年和1988年由美国运输部发布的安全“法规”,即作为“法律”对埋地的未施加阴极保护的钢质气体管道与储罐都要追加阴极保护。国内、外的实践已证明,追加阴极保护后,管道的安全运行寿命得到有效提高,国内有关部门的经验证明,至少可使管道的寿命延长一倍。
3.0.7腐蚀评价是一项系统工作,尤其是管道发生腐蚀泄漏或腐蚀控制系统失效时,需分析腐蚀失效原因,本条说明了影响腐蚀控制效果的几个主要方面。
3.0.8本条中所提“应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技术人员具有专业技术学历或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了有关单位的认证。这是我国管道腐蚀控制系统设计、施工和管理逐步规范化、专业化及国际化的需要,也是提高工程技术水平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