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2-2013
6.3 医用X射线设备
6.3.1 医用X射线设备应按其分类、用途、工作制式,由不同的供电回路供电。
6.3.2 医用X射线设备的隔离及保护电器应按设备瞬时负荷的50%和持续负荷的100%中较大值进行参数整定。
6.3.3 医用X射线设备的供电回路应符合下列规定:
1 X射线设备不应与其他设备共用同一供电回路;
2 当X射线设备额定球管电流大于或等于400mA时,应从配变电所引出专用回路供电;
3 治疗用CT设备、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应从配变电所引出专用的两路供电;
4 多台单相、两相的X射线设备,应接在电源不同的相序上。
6.3.4 医用X射线设备供电回路导体截面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台设备专用回路,应满足设备对电源内阻或电压降的要求;
2 多台设备树干式供电时,其干线导体截面应按供电条件要求的内阻最小值或电压降最小值加大一级确定。
条文说明
6.3.1 医用X射线设备分为下列三类:
1 X射线治疗设备:X射线深部治疗机、X射线浅部治疗机、X射线接触治疗机、X射线介入治疗机;
2 X射线诊断设备:普通X射线诊断机、CR机、DR机、DSA机;
3 X射线计算机断层摄影设备(CT)。
医用X射线设备的工作制分为断续反复工作制、连续工作制。其中,断续反复工作制设备包括普通X射线诊断机、CR机、DR机、DSA机、CT机;连续工作制设备包括X射线深部治疗机、X射线浅部治疗机、X射线接触治疗机、X射线介入治疗机。
6.3.3 第4款 单相、两相设备接在不同的相序上,是为了三相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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