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 雨 水 斗
3.2.1 建筑屋面雨水采用的雨水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可在雨水斗的顶端设置阻气隔板,控制隔板的高度,增强泄水能力;
2 对入流雨水应进行稳流或整流;
3 应抑制入流雨水的掺气;
4 应拦阻雨水中的固体物。
3.2.2 虹吸雨水斗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虹吸雨水斗》CJ/T 245的有关规定。雨水斗格栅罩应采用细槽状或孔状。
3.2.3 87型雨水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雨水斗应由短管、导流罩(导流板和盖板)和压板(图3.2.3)等组成;
图3.2.3 87型雨水斗装配图
1—导流罩;2—压板;3—固定螺栓;4—定位柱;5—铸铁短管;6—钢制短管(Ⅰ型);7—钢制短管(Ⅱ型)
2 导流板不应小于8片,进水孔的有效面积应为连接管横断面积的2倍~2.5倍,雨水斗各部件尺寸应符合表3.2.3中的规定,导流板高度不宜大于表3.2.3中的数值;
3 盖板的直径不宜小于短管内径加140mm;
4 雨水斗的材质宜采用碳钢、不锈钢、铸铁、铝合金、铜合金等金属材料。
表3.2.3 87型雨水斗各部件尺寸
3.2.4 雨水斗的流量特性应通过标准试验取得,标准试验应按本规程附录A的规定进行,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宜符合表3.2.4的规定。
表3.2.4 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
3.2.5 雨水斗的最大设计排水流量取值应小于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雨水斗最大设计排水流量宜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 雨水斗最大设计排水流量(L/s)
3.2.1 条文规定的雨水斗性能是对我国几十年来屋面雨水排水文献资料及产品的归纳。
第1款中排水能力强指雨水斗的最大排水流量越大越好,相应的斗前水深越小越好,具体值参见3.2.4条。通常采取的措施是在雨水斗的顶端设置阻气隔板,并控制隔板的高度。
第2款中的稳流或整流,其目的是抑制雨水口形成漩涡,减少掺气量。通常采取的措施是设置整流格栅或整流罩。
第3款抑制入流雨水的掺气,其目的是增加水气比,提高雨水斗的排水能力。雨水斗顶端的阻气隔板、周边的整流格栅,都能抑制、减少入流雨水的掺气。
第4款拦阻雨水中的固体物由整流格栅实现,把可堵塞管道的较大固体物拦截住,如塑料袋、树叶等。
本条是对雨水斗的性能提出要求,依据的排水理念是:屋面雨水系统排水时掺气量越小越好、排水能力越大越好,即图1中右侧的折点做对应的流量应尽量大,斗前水深应较小。这样既提高屋面排水的安全性,又节省管道系统的材料。
3.2.3 87(79)型雨水斗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应用于工程,几十年来被广泛应用,是我国应用最普遍的雨水斗。但该产品一直未制定产品标准,故本规程对一些主要性能及构造做技术规定。技术内容主要参考了国家标准图和相关的设计手册。65型雨水斗的排水性能和87型雨水斗相近,但市场使用量已经较少,故不再列出。
3.2.4 雨水斗的最大排水能力指流量特性曲线(图1)中的折点流量,该曲线应根据现行行业标准《虹吸雨水斗》CJ/T 245规定的试验取得。表中的数据是试验测试结果。测试在北京建筑大学的实验装置上进行。87型雨水斗由河北徐水兴华铸造有限公司提供,虹吸雨水斗由北京泰宁科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图1 雨水斗流量特性曲线
3.2.5 雨水斗的最大设计排水流量取值应小于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留有安全余量。按压力流设计时最大设计排水流量不宜大于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的80%;按半有压设计时最大设计排水流量不宜大于雨水斗最大排水流量的50%。表中的数据均分别小于80%和50%,以策安全。87型雨水斗用于排水高度(以室外地面计)小于12m的建筑,设计雨水流量不宜大于表中的低限值,用于排水高度大于12m的建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取上限值:
1 单斗系统;
2 对称布置的双斗系统;
3 系统同程布置或同阻布置的多斗系统;
4 多斗系统最靠近立管的雨水斗。
- 上一节:3.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3.3 雨水径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