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电力规划规范 GB/T50293-2014
返 回
变小
变大
底 色

7.3 开关站

7.3.1 高电压线路伸入市区,可根据电网需求,建设1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开关站。
7.3.2 当66kV~220kV变电站的二次侧35kV或10(20)kV出线走廊受到限制,或者35kV或10(20)kV配电装置间隔不足,且无扩建余地时,宜规划建设开关站。
7.3.3 10(20)kV开关站应根据负荷的分布与特点布置。
7.3.4 10(20)kV开关站宜与10(20)kV配电室联体建设,且宜考虑与公共建筑物混合建设。
7.3.5 10(20)kV开关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宜符合表7.3.5的规定。

表7.3.5  10(20)kV开关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表7.3.5  10(20)kV开关站规划用地面积控制指标

条文说明
7.3.1、7.3.2 规划建设开关站是缓解城市高压变电站出线回路数多、出线困难的有效方法,可以增强配电网的运行灵活性,提高供电可靠性。
7.3.4 10kV开关站与10kV配电所联体合建,可以节省占地,减少投资,提高供电可靠性。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