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场地和看台
6.2.1 体育馆的比赛场地要求及最小尺寸应符合表6.2.1的规定。
表6.2.1 比赛场地要求及最小尺寸
6.2.2 体育馆的场地设计除满足本规范第4.2.1、 4.2.2、4.2.3条的规定外,还应提供其他多功能使用的可能性。
6.2.3 比赛场地的面层除应根据设施级别、项目和使用要求和室内项目的特点决定其材料、弹性、硬度、平整度、防滑、颜色、不反光等要求外,还应兼顾维护、管理、更换等方面的要求。
6.2.4 比赛场地周围应根据比赛项目的不同要求满足在高度、材料、色彩、悬挂护网等方面的要求,当场地周围有玻璃门窗时,应考虑防护措施。
6.2.5 场地出入口的数量除满足本规范第4.2.4条要求外,还应考虑体育馆在多功能使用时,设备和器材的出入、场地内观众的疏散等。
6.2.6 比赛场地及周围缓冲区、工作区的外轮廓形状应结合项目特点、座席布局方式、体育馆结构选型及体型等因素合理选定,以保证场地的使用效果和观众的视觉质量。
6.2.7 综合体育馆比赛场地上空净高不应小于15.0m,专项用体育馆内场地上空净高应符合该专项的使用要求。
6.2.8 体育馆看台观众席的布置形式应根据项目和使用特点、疏散方式、视觉质量、体育馆造型等多方面因素综合选定,其观众席、出入口、走道设置应符合本规范第4.3.4~第4.3.9条规定。
6.2.9 体育馆看台的视线和剖面设计,应遵守本规范第4.3.10、第4.3.11条规定。
6.2.10 当体育馆内设置活动看台时,应考虑其分区、形状、走道设置、与固定看台的联系、疏散方式、看台收纳方式等要求。
6.2.11 看台应预留残疾人轮椅席位,其位置应便于残疾观众入席及观看,应有良好的通行和疏散的无障碍环境,并应在地面或墙面设置明显的国际通用标志。
6.2.12 当比赛场地内因使用需设置大量临时座椅时,应同时考虑座椅的存放、搬运方式,并留有足够的储存空间。
6.2.13 应充分利用观众看台下部的空间作为辅助面积,并在条件允许时采用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
6.2.14 比赛场地和观众厅内除应有固定的计时记分显示牌外,还应考虑一些比赛项目在比赛场地内临时设置计时记分牌的可能性。
其中大、中、小型的比赛场地的布置图见图11、图12、图13所示。
图11 小型场地布置图(38m×20m)
1-篮球场地;2-双杠;3-鞍马;4-吊环;5-平衡木;6-自由体操;7-跳马;8-单杠;9-高低杠
图12 小型场地布置图(44m×24m)
1-手球场地;2-双杠;3-鞍马;4-吊环;5-平衡木;6-自由体操;7-跳马;8-单杠;9-高低杠
1-冰球场;2-乒乓球台;3-体操台;4-发奖台;5-旗杆;6-男女跳马;7-鞍马;8-吊环;9-自由体操;10-钢琴;11-高低杠;12-单杠;13-双杠;14-平衡木;15-台阶
而为了适应训练活动的要求,有效利用场地,也可在建议尺寸基础上有所调整,如图14中提出的38m×44m和38m×54m的场地示意。
图14 训练场地布置
6.2.2 从国外体育设施多功能使用的实践看,属于体育方面的除球类、体操、冰球等内容外,还有室内田径、马术、自行车、拳击甚至一些水上项目,而其他内容的多功能使用则包括文艺演出(如流行音乐会、古典剧、大型剧)马戏杂技、展览会、庆典仪式等,因情况各不相同,故提出原则要求。
6.2.3 本条主要指出因不同比赛项目对于一般比赛和国际比赛都有不同要求(见表15)。
6.2.4 不同比赛项目对比赛场地周围的背景、材料、色彩、防护等都有不同要求,本条作原则性表述。
6.2.5 当比赛场地内进行一般比赛时,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的数目都较有限,设备数目也比较少,当进行集会、演出、典礼等大型活动时,人员和设备的出入和搬运都比较复杂,国内较大型馆一般都要承担此类内容,因此本条提出相应要求。
6.2.6 比赛场地的外轮廓形状,从使用和观看的角度以长方形最为理想,但由于各种原因,比赛场地的形状也有圆形、棱形、多边形、马蹄形等,这时必须充分注意观众观看时的视觉质量(即选取设计视点的位置),以及场地使用时的经济有效性。
6.2.7 体育馆比赛场地上空净高要根据比赛项目的比赛要求确定,过去在做出规定的项目中,常以排球比赛所要求的12.5m为低限,但近年来艺术体操项目提出场地上空净高15.0m的要求,故设计中可结合有关使用要求考虑。
如体育馆仅为某一专项体育项目使用时,为了节约室内空间,也可按该专项的要求确定。
6.2.8~6.2.10 主要说明体育馆内看台观众席的布置原则,除座席布置的基本要求外,更多要考虑该馆的使用功能、视线设计和安全疏散。这些在建筑设计总规定中均已注明。
当比赛场地较大时,一般要利用活动座椅来作为调整和过渡,国外有的实例中,活动座席占了相当大的比重,这要根据其使用特点和使用对象来决定。国内北京大学生体育馆的看台利用活动座席提供必要的教学活动场地,都可作为参考。
6.2.11 由于体育馆的使用频率较高,使用对象广泛,因此伤残人的利用(指观看和参与活动)必须予以充分考虑。
6.2.12 本条提出使用临时座椅,如集会、演出使用时应注意的事项。
6.2.13 本条提出看台下空间利用问题。
6.2.14 由于一些项目要求在场内设置计时或记分设施,故本条提出比赛场地内设置临时计时记分设施的必要和可能性。
- 上一节:6.1 一般规定
- 下一节:6.3 辅助用房和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