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 GB/T5028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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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城市道路交通

4.6.1 城市交通 urban transportation
    城市范围内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人和货物的运输活动,以及行人的流动。
4.6.2 城市对外交通 intercity transportation
    城市与城市范围以外地区之间采用各种运输方式运送旅客和货物的运输活动。
4.6.3 城市交通预测 urban transportation forecast
    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的人口和用地规模、土地使用状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对客、货运输的发展趋势、交通方式的构成、道路的交通量等进行定性和定量的分析估算。
4.6.4 城市道路系统 urban road system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
4.6.5 城市道路网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一定的密度和适当的形式组成的网络结构。
4.6.6 快速路 express way
    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具有四条以上机动车道,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供汽车以较高速度行驶的道路。又称汽车专用道。
4.6.7 城市道路网密度 density of urban road network
    城市建成区或城市某一地区内平均每平方公里城市用地上拥有的道路长度。
4.6.8 大运量快速交通 mass rapid transit
    城市地区采用地面、地下或高架交通设施,以机动车辆大量、快速、便捷运送旅客的公共交通运输系统。
4.6.9 步行街 pedestrian street
    专供步行者使用,禁止通行车辆或只准通行特种车辆的道路。

条文说明

4.6.4 城市道路系统
    城市道路系统中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是指:按功能不同划分为交通性道路和生活性道路等;按等级不同划分为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等;按区位不同,有大、中城市重要货源点与集散点之间的便捷的货运道路,有市区边缘设置的过境货运专用车道,以及商业步行区内的步行道路等。
4.6.6 快速路
    根据城市道路交通设计规范的规定,快速路的机动车道的设计行车速度为60~80km/h,快速路双向车行道之间应设中间分隔带。
4.6.7 城市道路网密度
    城市道路网密度以km/km2表示。依道路网内的道路中心线计算其长度,依道路网所服务的用地范围计算其面积。城市道路网内的道路指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不包括居住区内的道路。
4.6.8 大运量快速交通
    大运量指客运量大,理论研究表明,设计合理的且运行控制有效的公共汽车专用道上公共汽车的运行速度在16~22km/h范围内,客流量能达到单向2.5万人次/h。这种大运量快速交通除了采用公共汽车外,还可以采用轻轨或地铁。
4.6.9 步行街
    各城市对步行街的管理一般分两种情况:全天供步行者通行或在限定时间内(例如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7时)通行;对于车辆的通行,一般在供步行者通行的时间内,禁止车辆通行,但准许送货车、清扫车和消防车等特种车辆通行,有的城市还准许固定线路的公共交通车辆的通行。在城市商业区的步行街,亦称为商业步行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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