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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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无功补偿

5.9.1 无功补偿设备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无功补偿应按照分层分区和就地平衡的原则,采用分散和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并能随负荷或电压进行调整,保证配电网枢纽点电压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GB/T 12325和《并联电容器装置设计规范》GB 50227的有关规定;
      2 配电网中无功补偿应以容性补偿为主,在变、配电站装设集中补偿电容器;在用电端装设分散补偿电容器;在接地电容电流较大的电缆网中,经计算可装设并联电抗器;
      3 并联电容补偿应优化配置、宜自动投切。变电站内电容器的投切应与变压器分接头调整协调配合,使母线电压水平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高压变电站和中压配电站内电容器应保证高峰负荷时变压器高压侧功率因数达到0.95及以上;
      4 在配置电容补偿装置时,应采取措施合理配置串联电抗器的容量。由电容器投切引起的过电压和谐波电流不应超过规定限值。
5.9.2 无功补偿容量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35kV~110kV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应以补偿变电站内主变压器的无功损耗为主,并根据负荷馈线长度和负荷端的补偿要求确定主变负荷侧无功补偿容量,电容器容量应通过计算确定,宜按主变压器容量的10%~30%配置。无功补偿装置按主变压器最终规模预留安装位置,并根据建设阶段分期安装;
      2 35kV~110kV变电站补偿装置的单组容量不宜过大,当110kV变电站的单台主变压器容量为31.5MVA及以上时,每台主变压器宜配置两组电容补偿装置;
      3 10kV或20kV配电站补偿电容器容量应根据配变容量、负荷性质和容量,通过计算确定,宜按配电变压器容量的10%~30%配置。
5.9.3 10kV~110kV变、配电站无功补偿装置一般安装在低压侧母线上。当电容器分散安装在低压用电设备处且高压侧功率因数满足要求时,则不需再在10kV配电站或配电变压器台区处安装电容器。


条文说明
    本节规定了无功补偿的原则、无功补偿容量的配置以及无功补偿设备的安装位置。本节内容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一致,和各城市的具体做法也基本一致。但各地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不尽相同,需要进一步优化配置和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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