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配电网规划设计规范 GB50613-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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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中压配电设施

7.2.1 中压开关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变电站的10(20)kV出线走廊受到限制、10(20)kV配电装置馈线间隔不足且无扩建余地时,宜建设开关站。开关站应配合城市规划和市政建设同步进行,可单独建设,也可与配电站配套建设;
      2 开关站宜根据负荷分布均匀布置,其位置应交通运输方便,具有充足的进出线通道,满足消防、通风、防潮、防尘等技术要求;
      3 中压开关站转供容量可控制在10MVA~30MVA,电源进线宜为2回或2进1备,出线宜为6回~12回。开关站接线应简单可靠,宜采用单母线分段接线。
7.2.2 中压室内配电站、预装箱式变电站、台架式变压器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站站址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配电站位置应接近负荷中心,并按照配电网规划要求确定配电站的布点和规模。站址选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有关规定;
        2)位于居住区的配电站宜按“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设置。
      2 室内配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室内站可独立设置,也可与其他建筑物合建;
        2)室内站宜按两台变压器设计,通常采用两路进线,变压器容量应根据负荷确定,宜为315kVA~1000kVA;
        3)变压器低压侧应按单母线分段接线方式,装设分段断路器;低压进线柜宜装设配电综合监测仪;
        4)配电站的型式、布置、设备选型和建筑结构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有关规定。
      3 预装箱式变电站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室内配电站的场所可安装预装箱式变电站;施工用电、临时用电可采用预装箱式变电站。预装箱式变电站只设1台变压器;
        2)中压预装箱式变电站可采用环网接线单元,单台变压器容量宜为315kVA~630kVA,低压出线宜为4回~6回;
        3)预装箱式变电站宜采用高燃点油浸变压器,需要时可采用干式变压器;
        4)受场地限制无法建设地上配电站的地方可采用地下预装箱式配电站。地下预装箱式配电站应有可靠的防水防潮措施。
      4 台架式变压器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台架变应靠近负荷中心。变压器台架宜按最终容量一次建成。变压器容量宜为500kVA及以下,低压出线宜为4回及以下;
        2)变压器台架对地距离不应低于2.5m,高压跌落式熔断器对地距离不应低于4.5m;
        3)高压引线宜采用多股绝缘线,其截面按变压器额定电流选择,但不应小于25mm2
        4)台架变的安装位置应避开易受车辆碰撞及严重污染的场所,台架下面不应设置可攀爬物体;
        5)下列类型的电杆不宜装设变压器台架:转角、分支电杆;设有低压接户线或电缆头的电杆;设有线路开关设备的电杆;交叉路口的电杆;人员易于触及和人口密集地段的电杆;有严重污秽地段的电杆。


条文说明
7.2.1 开关站内可装设断路器、负荷开关或混合装设。站用变压器应根据开关站的规模和重要程度装设。当配电网公用的开关站随用户专用配电站一并建设时,不应设在建筑物地下的最底层,要保证防潮、防内涝以及消防的需要,同时需设有独立出入口以便于电力部门管理。
    开关站转供容量不是一个严格要求的量化指标,但其数值应满足供电负荷和供电可靠性的要求,转供容量与配电站的数量、配电变压器的容量及其运行负载率等因素有关,并取决于电源进线的允许载流量,而允许载流量与敷设方式和敷设环境有关,通常考虑双回电源供电。目前10kV开关站转供容量一般在10MVA~20MVA,20kV开关站可达到20MVA~40MVA。所以,本规范考虑10kV和20kV两种电压,取10MVA~30MVA。
7.2.2 说明配电站设施的设计要求。
    1 配电站布点要结合实际可能,坚持“小容量、多布点”的原则,使布点尽量接近负荷中心,缩短低压供电距离,减少低压供电损耗并有利于保证电压质量。
    2 有条件时,配电站可与其他建筑物合并建设以减少占地,但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1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3的要求,要注意防止内涝对配电站运行的影响。
    3 应注意预装箱式配电站的适用范围。对于只能装设油浸变压器的箱变,要求使用高燃点油浸变压器,并应满足环网接线的要求。规划时应充分考虑箱变存在运行环境差,使用寿命短,紧急操作(尤其是在雨天)和维护不方便等缺点。在新建住宅区的规划中,应结合运行管理要求建设足够数量的室内配电站。
    4 现行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2005规定,台架式变压器最大容量为400kVA,根据南方电网一些地区的应用实践,本规范将台架式变压器上限容量提高到500kVA,设计时应对电杆强度和柱上变压器的抗倾覆能力进行校核。
    对于不宜装设变压器台架的电杆的规定,是采用了现行行业标准《10kV及以下架空配电线路设计技术规程》DL/T 5220-2005的有关条文。
    本规范用术语“台架式变压器(简称台架变)”取代术语“柱上变压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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