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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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其他材料

4.7.1 砌体结构工程中使用的砂浆拌合用水及混凝土拌合、养护用水,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的规定。
4.7.2 砌体砂浆中使用的增塑剂、早强剂、缓凝剂、防水剂、防冻剂等外加剂,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和《砌筑砂浆增塑剂》JG/T 164的规定,并应根据设计要求与现场施工条件进行试配。
4.7.3 种植锚固筋的胶粘剂,应采用专门配制的改性环氧树脂胶粘剂、改性乙烯基酯类胶粘剂或改性氨基甲酸酯胶粘剂,其基本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加固材料安全性鉴定技术规范》GB 50728的规定。种植锚固件的胶粘剂,其填料应在工厂制胶时添加,不得在施工现场掺入。
4.7.4 夹心复合墙所用的保温(隔热)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GB 50574和《装饰多孔砖夹心复合墙技术规程》JGJ/T 274规定的技术性能指标和防火性能要求。 

条文说明
4.7.3 砌体结构工程中用到的锚固用胶粘剂,其基本性能包括胶体性能与粘结性能,由于在实际工程中,往往仅考虑胶粘剂的粘结强度检验,而忽视了对其韧性和耐湿热老化性能的要求,因此本条对锚固用胶粘剂的性能指标提出了要求,便于工程中对材料质量进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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