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63-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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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阀驱动装置的安装

5.4.1 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索除必要外露部分外,应采用经内外防腐处理的钢管防护。
    2 拉索转弯处应采用专用导向滑轮。
    3 拉索末端拉手应设在专用的保护盒内。
    4 拉索套管和保护盒应固定牢靠。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4.2 安装以重力式机械驱动装置时,应保证重物在下落行程中无阻挡,其下落行程应保证驱动所需距离,且不得小于25 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5.4.3 电磁驱动装置驱动器的电气连接线应沿固定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支、框架或墙面固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4.4 气动驱动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驱动气瓶的支、框架或箱体应固定牢靠,并做防腐处理。
    2 驱动气瓶上应有标明驱动介质名称、对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名称或编号的永久性标志,并应便于观察。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5.4.5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布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竖直管道应在其始端和终端设防晃支架或采用管卡固定。
    3 水平管道应采用管卡固定。管卡的间距不宜大于0.6 m。转弯处应增设1个管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和用尺测量。
5.4.6 气动驱动装置的管道安装后应做气压严密性试验,并合格。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按本规范第E.1节的规定执行。
条文说明
5.4.1 原规范第3.5.2条。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是通过拉索控制灭火剂释放的远程手动装置。拉索式机械驱动装置通常安装在防护区外,一般是在防护区门口,与电气启动/停止按钮设于同一处。此条规定是为了提高灭火系统的可靠性,防止误动作。
5.4.2 原规范第3.5.3条。本条规定与产品标准《气体灭火系统及零部件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A 400--2002第5.11.4.2条要求相同,以保证其动作的可靠性。
5.4.3 原规范第3.5.1条。本条的要求可使布线整齐美观,不易损坏。
5.4.4 原规范第3.5.4条。驱动气瓶在释放时会受到高速气流的冲击而发生振动、摇晃等,因此,在安装时应将驱动气瓶固定牢靠。通常每个驱动气瓶对应启动一个防护区的选择阀及容器阀,正确、清晰的标志可避免操作人员误操作。
5.4.6 原规范第3.5.6条。通常气动驱动装置的出口与灭火剂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及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选择阀直接相连,若有泄漏,驱动气体的压力有可能低于打开选择阀和容器阀的所需的压力,导致打不开选择阀和容器阀。故需要在安装后做气压严密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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