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集水沟设置
4.1.1 当坡度大于5%的建筑屋面采用雨水斗排水时,应设集水沟收集雨水。
4.1.2 下列情况宜设置集水沟收集雨水:
1 当需要屋面雨水径流长度和径流时间较短时;
2 当需要减少屋面的坡向距离时;
3 当需要降低屋面积水深度时;
4 当需要在坡屋面雨水流向的中途截留雨水时。
4.1.3 集水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多跨厂房宜采用集水沟内排水或集水沟两端外排水。当集水沟较长时,宜采用两端外排水及中间内排水;
2 当瓦屋面有组织排水时,集水沟宜采用成品檐沟;
3 集水沟不应跨越伸缩缝、沉降缝、变形缝和防火墙。
4.1.4 天沟、边沟的结构应根据建筑、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可采用钢筋混凝土、金属结构。
4.1.5 雨水斗与天沟、边沟连接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天沟、边沟为混凝土构造时,雨水斗应设置与防水卷材或涂料衔接的止水配件,雨水斗空气挡罩、底盘与结构层之间应采取防水措施;
2 当天沟、边沟为金属材质构造,且雨水斗底座与集水沟材质相同时,可采用焊接连接或密封圈连接方式;当雨水斗底座与集水沟材质不同时,可采用密封圈连接,不应采用焊接;
3 密封圈应采用三元乙丙橡胶(EPDM)、氯丁橡胶等密封材料,不宜采用天然橡胶。
4.1.6 金属沟与屋面板连接处应采取可靠的防水措施。
4.1.1 屋面坡度大时,设置集水沟可增加雨水斗的排水量。集水沟包括天沟、边沟和檐沟。
4.1.2 设置天沟能减少屋面放坡的坡度,有效降低屋面技术深度。在有条件时,应考虑设置屋面天沟。
4.1.4 天沟的荷载应提供给结构专业,荷载水深不应小于溢流口上沿和沟底的高差。
4.1.6 天沟与屋面板连接处应采取防水措施,应设置卷材或涂膜附加层,附加层伸入屋面宽度不小于25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