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924-2014
9.4 质量检查
9.4.1 配筋砌体施工质量检查,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尚应符合本规范第6章和第7章相关规定。
9.4.2 配筋砌体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进行检查,并应形成检查记录:
1 主控项目包括:
1) 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
2) 混凝土强度等级;
3) 马牙槎尺寸;
4) 马牙槎拉结筋;
5) 钢筋连接;
6) 钢筋锚固长度;
7) 钢筋搭接长度。
2 一般项目包括:
1) 构造柱中心线位置;
2) 构造柱层间错位;
3) 每层及全高的构造柱垂赢度;
4) 灰缝钢筋防腐;
5) 网状配筋规格;
6) 网状配筋位置;
7) 钢筋保护层厚度;
8) 凹槽水平钢筋间距。
9.4.3 混凝土构造柱拆模后,应对构造柱外观缺陷进行检查。检查的方法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规定。
条文说明
9.4.2 配筋砌体中的钢筋位置及数量对构件的承载能力影响较大,为了避免漏放,提出了应对钢筋品种、规格、数量和设置部位进行检查验收。
目录
返回
上节
下节
条文说明
- 上一节:9.3 配筋砌块砌体施工
- 下一节:10 填充墙砌体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