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52号)
返 回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项目法人的质量责任
第三章 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五章 监理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六章 其他单位的质量责任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罚则
第九章 附则
首页
下一页
京ICP备10045562号-28
京公网安备11010501447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