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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C.0.1  RABT和HC标准升温曲线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构件耐火试验可供选择和附加的试验程序》GB/T 26784的规定。
C.0.2 耐火极限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HC标准升温曲线测试时,耐火极限的判定标准为:受火后,当距离混凝土底表面25mm处钢筋的温度超过250℃,或者混凝土表面的温度超过380℃时,则判定为达到耐火极限。
2 当采用RABT标准升温曲线测试时,耐火极限的判定标准为:受火后,当距离混凝土底表面25mm处钢筋的温度超过300℃,或者混凝土表面的温度超过380℃时,则判定为达到耐火极限。
      
C.0.2 耐火极限判定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HC标准升温曲线测试时,耐火极限的判定标准为:受火后,当距离混凝土底表面25mm处钢筋的温度超过250℃,或者混凝土表面的温度超过380℃时,则判定为达到耐火极限。
2 当采用RABT标准升温曲线测试时,耐火极限的判定标准为:受火后,当距离混凝土底表面25mm处钢筋的温度超过300℃,或者混凝土表面的温度超过380℃时,则判定为达到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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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总则
 - 2 术语、符号
 - 2.1 术语
 - 2.2 符号
 - 3 厂房和仓库
 - 3.1 火灾危险性分类
 - 3.2 厂房和仓库的耐火等级
 - 3.3 厂房和仓库的层数、面积和平面布置
 - 3.4 厂房的防火间距
 - 3.5 仓库的防火间距
 - 3.6 厂房和仓库的防爆
 - 3.7 厂房的安全疏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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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甲、乙、丙类液体、气体储罐(区)和可燃材料堆场
 - 4.1 一般规定
 - 4.2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 4.3 可燃、助燃气体储罐(区)的防火间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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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1 建筑分类和耐火等级
 - 5.2 总平面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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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4 平面布置
 - 5.5 安全疏散和避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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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9.1 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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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2.1 一般规定
 - 12.2 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 12.3 通风和排烟系统
 - 1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12.5 供电及其他
 - 附录A 建筑高度和建筑层数的计算方法
 - 附录B 防火间距的计算方法
 - 附录C 隧道内承重结构体的耐火极限试验升温曲线和相应的判定标准
 - 本规范用词说明
 - 引用标准名录
 - 附录 各类建筑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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