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Technical code for buildings in expansive soil regions
GB 50112-2013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施行日期:2013年5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
第1587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的公告

现批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112-2013,自2013年5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3.0.3、5.2.2、5.2.16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2年12月25日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09]88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有关设计、勘察、施工、研究与教学单位,对原国家标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章和9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有: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维护管理等。
本次修订主要技术内容有:
1.增加了术语、基本规定、膨胀土自由膨胀率与蒙脱石含量、阳离子交换量的关系(附录A)等。
2.“岩土的工程特性指标”计算表达式。
3.坡地上基础埋深的计算公式。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日常管理和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规范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国家标准《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管理组(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本规范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昆明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南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建筑设计研究院 云南省设计院 中航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中南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广西大学 云南锡业设计院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设计研究院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员:陈希泉 黄熙龄 朱玉明 陆忠伟 刘文连 汤小军 康景文 卢玉南 孙国卫 林闽 王笃礼 徐厚军 张晓玉 欧孝夺 陆家宝 龚宪伟 陈修礼 何友其 陈冠尧
本规范主要审查人员:袁内镇 张雁 陈祥福 顾宝和 宋二祥 汪德果 邓江 杨俊峰 杨旭东 殷建春 王惠昌 滕延京

条文说明

修订说明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 50112-2013,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2年12月25日以第1587号公告批准、发布。
本规范是在《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GBJ 112-87的主编单位是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参编单位是中国有色金属总公司昆明勘察院、航空航天部第四规划设计研究院、云南省设计院、个旧市建委设计室、湖北省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陕西省综合勘察院、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营房设计院、平顶山市建委、航空航天部勘察公司、平顶山矿务局科研所、云南省云锡公司、广西区建委综合设计院、湖北省工业建筑设计院、广州军区营房设计所。主要起草人为黄熙龄、陆忠伟、何信芳、穆伟贤、徐祖森、陈希泉、陈林、汪德果、陈开山王思义
本规范修订过程中,修订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工程建设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修订组按章、节、条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在使用中若发现本条文说明有不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GB50112-2013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

关闭